第14部分(2 / 4)

教條的部份或全部嗤之以鼻。

這些不服長上、輕視傳統的人,若被逮到,通常會受到長老們或輕或重的懲處。

當然,屬於魔黨的吸血鬼是完全不理會這些傳統束縛的。

“是嗎?既然你知道我的身份,那你就沒有想過,直接動手來搶,畢竟我的血,對你來說是可以進化的寶貝,也許你可以節省很多時間站到高位,你不動心?”蕭嵐表示懷疑的問道。

“如果是以前,我也許會動心吧!其實在一百年前,我偷偷去過你們那兒,像你說的,明知是可以讓我進化的寶貝,我怎會那麼輕易的放棄,那時候你們國家很亂,對內,對外都在打仗,我以為那些人會出手,平息戰亂,就像我們這兒的教廷一般,出了很大力氣,我到時就趁亂抓兩個人就好,也不殺他們,就借點血。。。。。。我沒想到她會救我。”

是的狄更斯心裡有一個女人,是一個修真者,曾經救過他的修真者,一個他愛上了放不下的女人,這也是他昨夜為何會冒險救下蕭嵐的原因。

“那你現在告訴我這些,是想讓我離開?還是想繼續做交易,比如我提供給你血,你來保護我的人身安全?”蕭嵐試探的問道。

“不,身為密黨,我根本不能明著保護你,告訴你我的身份,我已經是違反戒律了,所以你儘快回去吧!如果有機會,你能見到我說的那個人,我也只求你幫我帶幾句話。”狄更斯搖了搖頭,認真的說道,帥氣迷人的眼曚下,透著淡淡的憂傷。

“戒律?其實我對於你們的戒律還是滿好奇的,什麼樣的戒律,嚴到會出叛黨?”蕭嵐還不想走,別說她環遊各地合影的目的還沒達到,就說這小小一個倫敦,在羲和與她共同的感知下,已經發現了好幾樣,她值得擁有的好東西,富貴險中求。

“第一條,便是避世,不能對非血族的人露出自己的真面目(除聖地和血僕以外)否則,其他血族會和你斷絕一切關係。”

“第二條,領權,你在你的領地有著自己的權利,到你的領地內的血族要尊重這種權利。”

“第三條,後裔,只有在得到議會長老或者親王同意後才能創造新的血族,如果你沒有得到長老的同意而創造了新的血族,你和你的後裔都將被處死。也就是說,親王對於新創造的血族,擁有絕對的處置權,他可以承認其資格、納為己出、將其放逐或甚至殺掉。密黨賦予親王這項權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數量。”

“第四條,責任,有義務全責照顧自己創造出來的晚輩,直到引介給親王釋放身份為止。”

“第五條,客尊,通常我們血族很少遠行,但是隻要進入其領地,便必須接受其統治。當你進入某親王的轄地時,必須晉見讓其知曉,晉見的過程隨不同的親王而異。”

“第六條,殺親,嚴禁殺害同類,只有親王擁有處決轄下血族的權力,這項權力是受到密黨所認可的,只要親王是因為維護傳統而使用此權力,通常長老便會支援他。

對於嚴重違反傳統戒律的血族,所謂的懲罰通常只有三個字:殺無赦。親王有權下達獵殺令,若有其他血族敢協助逃亡,將視為是對親王權威的嚴重觸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獵殺者的血族,通常會獲得一定的名聲,同時也可能有權取得被獵殺者的血液,因此許多年輕的血族常願意參與獵殺行動。

一般而言,只要親王下達了獵殺令,便在轄地內永遠有效。但是密黨允許高層的秘密會議,事前否決親王的命令,參與秘密會議的成員以正反證據作為表決依據。若親王不遵從秘密會議決議,雖然不會受到任何懲罰,但是必然會損失相當的名望。”

PS: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今天開始雙更,雙更,雙更。。。。。。

第三十二章 幻鏡

因為孤獨,該隱創造了他的後代,這就是第二代的血族。第二代的血族有13個後代。這13個血族被稱為第三代。第三代是諾亞大洪水的倖存者。他們建立了13個不同的血族氏族並叛滅了他們的父母——第二代。第三代的年齡幾乎與人類的歷史同樣悠久,而他們的能力也隨著年齡的增加而增加,號稱擁有能與神相媲美的力量,他們成為了以後數代血族的主要領導者。而數千年後的今日,血族的血脈已經到達第十三至第十五代了。

在中世紀之前,血族的族人因為擁有特殊的能力和不死之身,通常會互相爭奪權利,令人類恐慌。天主教審判庭宗教裁判所認識到血族的存在並大肆捕殺。雖然血族氏族擁有異能,但無法同時抵擋幾百人的合作攻擊。整個氏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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