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骨頭又不硬,一下去就穿了。
這是普爾森第一次感覺死亡離自己這麼近,彷彿過了一個世紀般漫長,身後的傢伙才動了,輕輕一吸,接受了他的誓約之火。瞬那間,普爾森的靈魂幾乎控制不了自己的軀體,差掉軟在了地上,終於撿回一條命。
人類等生命種族可能會有一些寧死不屈的傢伙,但不死生物絕對非常少有,因為他們有著永恆的生命。人類再多也就一百幾十年的壽命,早死晚死也不過是多了一百幾十年。而不死生物一邊是永生,一邊是死亡,只要不死就一切都有可能,只要腦筋沒什麼問題,一般都知道怎麼選擇。
這個時候,普爾森才敢轉過身來,高呼著:“拜見偉大的主人。”順便藉機看看這個成為他主人的人到底是什麼東西。
目光一落在格里斯身上,普爾森的靈魂就為之一跳,那被偷襲落敗而產生的不忿之情頓時煙消雲散。以他的閱歷,一眼就認出了格里斯身上穿的竟然是魔甲,擁有破魔和御魔,同時還物理防禦力強悍的魔甲。有這件魔甲,自己一個丟失了全部家當的落泊巫妖哪裡還是對手啊,除非穿著魔甲的是一具低等骷髏。
難怪自己的護盾一下子被擊穿了。魔甲的破魔骨刺,起碼得七級以上的護盾才能去撐得住。在電光火石的戰鬥,誰有這麼多閒情去佈置七級以上的防禦盾啊。他的魔法首飾是存了幾個七八級的防禦魔法,可惜全輸了出去。
只能說他禍不單行,他已經儘量避開那些強大的領地,專挑這些小領地來鑽,誰知道會在這種弱小領地裡撞到格里斯這種對手。為什麼一個穿魔甲的傢伙會出現在這裡呢?魔甲的主要材料是魔界才有,難道這傢伙從魔界來的?
“尊貴的主人,請賜下您的名諱,您忠誠的僕人普爾森恭候您的吩咐。”巫妖做僕人可位元魯特專業多了,那個魔靈除了“偉大的主人”外,想不出別的詞。
“格里斯。”格里斯報上自己的名字,想了想,他又問到:“你有名字嗎?”死亡世界太多沒名字的靈魂了,如果沒有,格里斯準備幫他起一個,那些書裡還有一大堆名字,短時間內用不完。
“普爾森,我叫奧爾曼·普爾森,一位來自怨魂領的巫妖。敬愛的主人,請問您是一位魔族嗎?可否賜予我一睹您尊貴容貌的榮幸嗎?”普爾森極盡阿諛之能事,他現在要儘快搞清楚格里斯的身份和喜好,以便他更好的應付這個身穿魔甲的傢伙。
堂堂的巫妖,普爾森當然不甘心向其他人奉獻忠誠,他在那場讓他失去所有的權力鬥爭中,他也沒有向勝利者奉獻忠誠,現在竟然輸給一個靈魂強度還不如他,靠著一件魔甲呈威的傢伙,普爾森怎麼可能甘心呢?剛才是為了保住性命迫不得已,現在安全了,他自然要想法辦解除這個誓約。
特魯特說忠誠誓約是無法解除是錯誤的。只要主人這方願意,誓約隨時可以解除,否則的話就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格里斯死了,一種是普爾森死了,某一方死亡後,這種誓約就會自動中止。
雖然現在普爾森因為誓約的約束,沒辦法親自動手幹掉格里斯,但死亡世界到處都是意外,只要製造一個不會危及到他的場合,讓“意外”把格里斯干掉,那他就自由了。
就是打著這樣的念頭,普爾森才會這麼爽快的投降。
容顏?自己的樣子有什麼好看的?格里斯有點搞不懂普爾森這個請求的意義,不過他的樣子也不是見不得人的,和整個死亡世界隨處可見的骷髏頭沒什麼差別。隨手便掀開了面罩,露出他那猙獰的骷髏腦袋。
普爾森全身一震,傻了。剛才他還說,除非這件魔甲穿在一個白骨骷髏身上,瑣則自己絕對不會是他的對手。沒想到真的就是一具白骨骷髏。普爾森第二次有了撞牆的衝動。
第四十七章 防禦設施
“尊敬的主人,這些骷髏怎麼都變成這樣了?包著它們身上的那些透明的是什麼東西?”事到如今,普爾森只能認命了,跟著格里斯走進了領地最深處,一路上,他終於忍不住問出了這個困惑了他良久的問題。
他堂堂一位巫妖,精通死亡鍊金術,並走遍了幾乎整個死亡大陸,可是根本沒有見過包在骷髏身上這種透明的,軟軟的,有彈性的東西。見識不凡的他一眼就看出了明膠的優點,包在骷髏的身上就等於多了一層保護層,防禦力可能比不上那些皮糙肉厚的殭屍,但行動卻靈活了好多倍。
就是這層透明的東西,讓最脆弱的骷髏一下子有了和殭屍一較高下的實力,如果整個死亡世界的骷髏都包上這麼一層,憑它們龐大的數量,哪裡還有殭屍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