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從來沒有聽說過的組織。
但這個組織,在如今世界的娛樂圈裡,卻真實存在。
說白了,這個組織就是娛樂圈之中,所有詞曲作者創作出來的作品的庫存博物館!
比如一首歌,一位詞作者創作出了歌詞,他可以自己作曲,也可以出一定的積分或者錢財去邀請同檔次或者更高等級的曲作者進行譜曲。
一旦成功,那麼這首歌曲就會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雙方分配。
一般而言,主動邀約的一方佔據大頭,而被動的一方則只佔據一部分。
畢竟率先登陸歌曲的作者是開拓者,而後來的只是在此基礎上進行拓展的,自然不能比。
王輝呢,早在《小情歌》演唱出來,並且在察覺到這個世界並沒有這首歌曲之後,就第一時間搜尋了一下相關的資訊。
結果十分喜人。
這個世界和前世有著九成的相似之處。
區別只是,這個世界的文娛發展雖然也十分先進,可前世那些耳熟能詳的作品,以及歌曲,卻並不存在。
而這個世界不但相關版權的法律十分健全,更是有著十分完整的懲罰措施。
甚至最為嚴重的,會處以無期甚至極刑!
如此嚴苛的法律,自然也讓人民的版權意識深入人心。
之前王輝表現出自己不錯的唱功以及這一首《小情歌》之後,也就是簽約的時候,公司曾經詢問過他,是否願意出售《小情歌》。
價格不出小四預料,是一萬。
而對方隱隱的意思很明顯,如果不賣掉,將來會很困難。
王輝自然不可能賣掉。
兩世為人,他自然不可能如同真的小丫頭一樣,被人一恐嚇,就選擇放棄自己的利益。
《小情歌》並不能算是王輝曲庫之中最好聽的歌曲,但不得不說,這首歌曲,卻絕對是現階段最為適合王輝的歌曲。
畢竟,他的唱功也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