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片刻之後,說道:“姐姐,我年齡比你小,叫我小金就可以了。用不著叫我先生。”
那個盲眼女孩點點頭,不說話了。
啞女和另一個黑髮的女商人開始幫小金的傷口上藥,在上藥期間,旁邊的大鬍子商人總是有一句沒一句的和小金搭訕。
“孩子,你一個人怎麼會在這樣的沙漠中的?你的家人呢?”
面對大鬍子商人的詢問,小金想了想後,說道:“我的家人嘛……他們住的比較遠。所以我這次是去尋找他們的。請問一下,各位這支商隊是前往哪裡的呢?”
說出這句話後,小金的神經不由得緊繃,心臟也忍不住加跳動起來。
“我們?啊……我們是前往風吹沙的商人。可是很不幸,在剛才的沙暴中和我們的商隊走散了。結果,就剩下這三匹駱駝和我們了。”
小金眼中一亮,立刻興奮地說道:“那麼!那麼你們是知道風吹沙在哪個方向嘍?”
那個大鬍子商人的眼睛裡流露出一些困惑,但還是很誠懇地指了指天空的那一邊,說道:“這個,當然知道。沿著那顆天空中最亮的星星,一直往那邊走,只要再過兩個星期左右,就可以走到了。”
兩個星期?這段時間剛好是三個月的期限到達之時!
這麼說來,如果自己運氣夠好的話,就可以在最後的期限到來之前,回到風吹沙嗎?!
小金極力忍住心中的激動,他等到那個啞女和黑髮女商人幫自己裹好傷口之後,立刻道:“這樣吧,大鬍子商人叔叔,我能和你們一起走嗎?恰好,我們的目的地是一樣的。”
大鬍子商人愣了一下,但還是點點頭,說道:“可以……是可以啊。不過,真的可以嗎?孩子,我看得出來你很強,和我們這些行動不便的人不一樣。如果你很著急的話,你一個人應該可以更快的回到風吹沙吧?”
剎那間,小金心中的念頭一轉,抬起頭,看著眼前的這一群人。
這一群人中,大鬍子商人看起來是個老實本分的人。他的身材看起來有些臃腫,穿著大大寬寬的長袍,行動遲緩。在旁邊的那個藍頭髮的僕從打扮的滿臉麻子的人,則是一直卑躬屈膝的站在旁邊,一言不發。而那邊,那個女商人的行動也算是健全,不是什麼大問題。
最大的問題,就是這群人中的那兩個小女孩,那個啞巴也許還算不上什麼,但是那邊那個盲女,問題可就大了。
現在,沙塵暴將那些骸骨骷髏捲走,所以自己身邊的監視者也消失了。那個綁架犯叔叔如果想要找到自己的話,那麼唯有乘坐那條黑龍,從沙漠上方掠過來尋找自己。沙漠很大,又一望無際。自己只要保持移動,他想要找到自己可謂是困難重重。而且,那條龍的目標那麼大,自己隨時可以發現,也隨時可以躲在沙礫之中,讓對方看不到自己。
這樣,自己的行動就方便多了,在那最後的期限之前必須面對那個可怕的斗篷人這件事,也可以算作沒有生過。而且,那個綁架犯如果找不到自己,也許就會認為自己已經在沙暴中死了,與自己決鬥的事就此作罷。
嗯,沒有錯。雖然說小金很驚訝自己的訓練導師竟然是當日真正拯救了風吹沙的英雄。但是仔細想想,對方可是操縱死者的人啊!操縱死者的人,一般都不能算是什麼好人吧?而且他也說了,如果自己真的不能擊傷他的話,他會真的殺掉自己。傻瓜才會呆在那裡,去打這場絕對不可能贏的戰鬥吧?
小金的視線轉向那些被自己殺掉的四條鬣狗。這些鬣狗是自己殺的,作為獵物,當然是屬於自己。只要能夠切下他們的肉,曬乾,省著點吃。這樣的話要撐過兩個禮拜應該不成問題。自己完全可以依靠急行軍回到風吹沙去。以上,就是自己單獨行動的所有優點。
但……
想到這些優點之後,小金開始思考和這群人一起行動的缺點。他們中間有個瞎子,有個啞巴,一群人看起來都沒有什麼戰鬥力,從剛才的狀況可以看出,一旦出現戰鬥情況,和他們在一起的自己就會成為唯一的戰鬥力。而且一起的話目標實在是太大,很容易被那個綁架犯給找到。
在權衡利弊之下,小金終於明白了自己現在所能做的事情。他點點頭,臉上露出微笑,說道——
“嗯,這倒也是啊。大鬍子叔叔,你們沒事吧?如果沒有事的話,那我就先走一步嘍~~”
大鬍子商人的臉上浮現出些許的漠然,他猶豫了一下之後,終於,還是點了點頭。而旁邊的其他商隊成員也都是看著小金,最後,臉上都露出有著些許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