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爾和恩基的同父異母的姐妹,地位超過恩利爾的正妻寧利爾女神。
寧胡爾薩格未曾結婚,但是她與恩利爾生的兒子尼努爾塔卻擁有繼承恩利爾的王儲地位,超過了恩利爾和正妻寧利爾生的嫡長子南納(nanna)——這正是因為一條從神界傳到人間的法律。
根據兩河流域馬裡和努濟的法律文獻,男人可以和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姐妹結婚,而且他們的孩子是更為“純種”的,要得到超過百分之五十的遺產──無論是不是長子都可以獲得法定的繼承權。
這也影響到了《聖經》中的習俗,也就是希伯來人始祖的法律,它約束了整個古代近東。
寧胡爾薩格的父親是安神,她和恩利爾生的兒子尼努爾塔當然擁有更純正的安神血『液』。
同父異母兄妹結婚以保證血統的純粹『性』,這在上古時代很常見。比如埃及法老會娶他的姐妹,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同時也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妹。
而身為孫輩的伊南娜要謀得和寧胡爾薩格一樣的地位,談何容易?
蘇美爾所有城邦的第一主神,都是恩利爾家族的男『性』神明。作為一位年輕的女神,伊南娜只分得了一塊比埃蘭還要往東,遠離蘇美爾的土地——阿拉塔(aratta),她一直琢磨著如何回到蘇美爾這個權力的中心。
她沒想到,機會居然來自於一次天界的叛『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