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自行練習。可是,僅僅過了兩天的時間,哇啦就像是吃了“十全九轉千錘百煉大補丸”一般,力氣大增。以前只能勉強揮舞幾下狼牙棒,現在卻是可以學著林慕新的樣子,把狼牙棒高高地拋起接住幾百回了。身子也是明顯地又是強壯了許多,越發地肌肉虯結起來。
更加另林慕新感到吃驚的是莉莉絲,原本她的魔法一直是火系魔導士歐德教導的,後來又是由林慕新教授她魔法。只是歐德本人對魔法的領悟力實在是不高,學了一輩子的魔法,也只是魔導士的水平。而林慕新呢,本來就是個半吊子魔法師,雖然級別高得嚇人,卻哪裡能夠系統地教人?現在由法神級別的尼采教授,莉莉絲的魔法水平可謂是一日千里。
在得知以前歐德和林慕新怎麼跟她講解魔法知識後,尼采不禁破口大罵:“真是庸師誤人吶,差點把這麼好的魔法苗子給……哎……!”說完,他又是愛憐地摸摸莉莉絲的頭。倘若不是林慕新知道,這個老頭子實在是太老了,沒能力地話,早就把他一腳踹出去了。不過,貌似以現在林慕新的實力,也是踹不動他的。
幾人在小木屋一住又是十天,其實本來早就該走了。只是尼采居然收了莉莉絲當他的徒弟,又是教導了她幾天,還送給莉莉絲一本自己的筆記,上面記載了他一生的魔法心得。這份禮物可謂是珍貴至極了。魔法師本來就是大陸上極其尊貴的職業,一些魔法師,尤其是有本事的魔法師對於自己的魔法心得簡直是比單傳了十八代的兒子還要心疼。哪裡會寫下來教授給別人,一般都是由老師口授,那還得是心腹徒弟才行。
離開的時候,尼采讓他們跟著咕嚕咕嚕離開森林。咕嚕咕嚕這種魔獸極其稀少,本來是生活在深淵裡的,也不知道尼采用什麼辦法,把它帶到了這裡。這種魔獸生性膽小,平日裡也只敢欺負下雛鳥、幼鼠之類的小動物。咕嚕咕嚕雖然已經是一隻六階的魔獸了,可仍然改不掉膽小的天性。一有風吹草動,立刻跑腿就跑,當真也算是魔獸中的異類了。
“這隻火鳳凰,前輩還要她回來麼?”林慕新問道。
“她要是願意,就讓她跟著咕嚕咕嚕回來,要是不願意,你替我好好照顧她罷。”火鳳凰是尼采在兩萬年前養的,在一場大戰中,受了重傷。無奈之下,施展出本族神獸特有的絕技“鳳凰涅槃”在鳳凰山脈一帶沉睡了一萬多年。現在,重傷已愈,卻是等於是重新活了一次。以前的記憶,也只是隱隱約約地記得。
臨走了,林慕新突然心念一動,問尼采:“那個帶頭大哥,長得什麼樣子?你看他和我長得像麼?”
“他比你帥多了!”尼采不假思索地答道。
回去的時候,可比來時候容易多了。有咕嚕咕嚕這隻膽小的六階魔獸帶路,一路上幾乎是沒遇到什麼危險。只是短短的十數日,幾人就已經到了死亡森林的最外圍一層。越往外走,樹木就越是細了起來。漸漸地已經無法遮住天上的陽光,甚至在天氣好的晚上也可以隱約地看見星辰了。
再走幾日,林慕新嘗試著飛了起來,居然已經可以穩穩當當地飛到森林上空了。
林慕新飛了一圈落將下來,對烏特斯*加伏亞笑道:“烏特斯*加伏亞,你先帶著莉莉絲他們先走吧,替我好好照顧他們。我一個人看看裡面還有沒有什麼厲害的魔獸,再弄兩個魔核回去。”
莉莉絲抱住他的背脊,輕輕在他耳邊言道:“林,我想和你在一起。而且,我們已經好久都沒有,嗯,那個過了。”說完,立刻羞紅了臉。
“小寶貝。”林慕新親了下她的額頭,嘿嘿笑道“你累了,先出了這個森林再休息吧。我再看看有沒有什麼魔獸的魔核,嘿嘿,養你可是要花很多錢的,我自己得掙錢呀。”
在林慕新的一再堅持下,莉莉絲等人只好同意先回米爾洛斯,由林慕新一人再在深林外圍看看有什麼可以捕殺的魔獸。連一直蹲在林慕新肩上的火鳳凰小嘰都被他甩了出去,只好一邊嘰嘰喳喳地抗議,一邊不情願地跟著烏特斯*加伏亞回去了。
· 第四集 光耀之地 ·
→第九十四章 出發(求收藏,求票)←
林慕新一直微笑地看著他們,直到最後的一絲背影也離開了他的視線,才戀戀不捨地收回目光,苦笑了一下,自言自語道:“混蛋,白痴,以後總會見面的,有什麼好留戀的。光耀之地,哼哼,我可不怕你們。不過是一群自封的神祗罷了,老子以前還是金仙呢!”
他踢了一腳還蹲在地上的咕嚕咕嚕:“起來了,走,帶我去光耀之地。哦,也就是那老頭說的神域的中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