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我的飯菜一向是殭屍族數一數二的,其他人相吃我還不給他們做呢,菲菲小姐竟然還每次都挑三揀四的。而且最近還有蜻蜓陪伴,真是幸福人生啊,當然,如果女王也能在我身邊那就更完美了。。。明媚開始yy中。
(菲菲:哼哼,明明就是你做的難吃,你那是沒吃到好吃的東西的夜郎自大行為。另外,蜻蜓能在你旁邊你就應該燒高香了,還想著女王,真是不知死活。)
無聊的痞子和傲寒:菲菲小姐不在,我們都失去了人生的目標,存在的意義。出場都出的這麼艱難,菲菲小姐你快回來吧,我們好想你啊。
(菲菲:想我?是想跟我一起敲詐其他人的時候分到的外快吧?別以為我不知道,每次你們兩個都貪汙不少。)
不知所以然的天天*求敗,傅紅*入水,軒轅*水藍等人:真見鬼,難得出來遊玩,竟然發生這種蠢事,而且最鬱悶的是都沒有讓我們上場英雄救美的機會,太沒勁了。
(菲菲:你們果然都是敗類,整天就想著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該振作一下啦,統統給我交外傳上來!)
第二卷夢醒於人族 第二十六回 危機(1)(修)
(更新時間:2006…5…25 0:06:00 本章字數:1931)
不知不覺,在瘋子的小情人家裡也呆了三天了。
吃著美食,穿著錦衣,享受著貼心的服侍。整天無所事事,功也不練了,藥也不用吃了——沒有血十管家的監督,我當然不會閒著沒事虐待自己。這種日子,幸福的估計神仙都要妒嫉了。
有人要說了,反正蜻蜓不在我身邊,沒人給我熬藥湯,我當然不用吃什麼藥。其實不然,血十管家早就料到我可能找出各種理由來逃避吃藥,譬如說突然間沒藥材啦之類的,所以每次都是讓蜻蜓做好一個禮拜的分量,而且每天都來監督我吃藥。對此我是痛恨不已,這個血十管家,真是刻板到了極點。
可惜,幸福的日子總是短暫的。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不過真的很有道理。因為我又驗證了這一點。
三天了,瘋子的小情人從來都沒有出現過,從一開始的敘舊中,到後來的睡覺中,再到後來的感冒中,理由一個比一個古怪,到最後,連什麼臉上長痘痘了不便見客的說法都出來了。我就是再蠢也知道出問題了。看起來,這個瘋子的警覺性還挺高的,估計他也察覺到什麼了,我暗自琢磨,好像到了攤牌的時候了。
為了以防萬一,當然還是先存檔啦。招出神器,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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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書房的貴妃椅上,我放下手中的言情小說,伸手叫來侍女:“叫你們大人過來吧,就說我有要事相商。如果他不來的話,你就說客人就要走了。”
侍女應聲前去。
不一會兒,聽到一陣忽重忽輕的腳步聲,我就知道瘋子來了,看樣子他最近可不好過,心思重重的呢。
“小姑娘,怎麼聽說你要走了,這裡難道過得不好麼?”進門見到我,瘋子馬上一臉的微笑。
我點頭,“這裡確實不錯,簡直讓人流連忘返呢。不過良園雖好,不是我家啊。大叔,我想家了呢。”
瘋子一臉的驚奇:“你不是說要陪著我一家家的看過去,幫我挑選最適合我的情人當老婆麼,怎麼一個都還沒見到呢,就想回去了阿。”
“其實這個我已經有答案了。”我語出驚人。
“真的,怎麼可能,你還都沒看到過呢。”瘋子作不信狀。
“其實不用看也知道,你最喜歡的就是這家的小姐。”我自信滿滿的道。
“哦?此話何解?”瘋子很識趣的接話。
“道理很簡單。你自己想想為什麼我說要看看你的情人們的時候,你最先把我帶到這裡。你的情人不少,有很多選擇。你既然毫不猶豫的選擇了這家,說明你的下意識裡就已經把這家小姐的地位排在最前面了。而且如果論距離的話,聽說你還有殭屍情人,怎麼都比到人族來要近的多吧。”我胸有成竹得道。
啪——啪——,瘋子輕輕鼓掌。
“經你這麼一說,我還真的覺得有那麼點道理。”
“有道理吧,”我得意得道:“既然問題已經解決,那我也就沒有繼續留下來的藉口了,在這裡已經呆了三天了,再不回去,我的家人們會著急的,到時候如果找到這裡來,對大叔可沒什麼好處,畢竟這個誤會也不是那麼好解釋的。”我暗含警告。
“有的時候真的難以想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