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內連一個混混都沒有的地步,畢竟他是一個山寨的寨主,不是一座城池的城主。這些事情也輪不到他來管。
和小混混打架的原因,是為了她的女兒。姍姍有一個女兒,叫玲玲。八歲,很可愛、很調皮。
雖然孩子很小,但是經常幫著媽媽在酒館裡忙活,從老太太偷走了姍姍所有的積蓄後,姍姍的生活就變得很拮据了,她已供不起女兒去住宿的書館讀書,因此就只能讓女兒回到家中。
玲玲只是因為倒酒不小心,灑了一滴在小混混的衣服上,小混混便扇了玲玲一巴掌。
本來小混混是不應該這樣的,他來這裡喝酒,從來都不給錢,姍姍也不敢要。
玲玲很小,一巴掌便被扇倒在地。
看見女兒被打,姍姍瘋了,這個時候她忘記了對方的身份,也忘了害怕,她舉著酒罈去和對方拼命。
這一次張衝出手了,他若是再不出手,姍姍和玲玲母子倆都得被小混混打死。
第三次看見姍姍的時候,她正用好不容易積攢下來的三十個銅板買一味龍鬚草。
龍鬚草是一種草藥,在附近的山上有時候就能採到。
姍姍是為了鄰居來買藥的,鄰居生病,醫生開的藥方中有一味龍鬚草。鄰居家很窮,姍姍認識的人都不富裕。他們家所有的錢拿出來買藥也不夠,還差一味龍鬚草。
姍姍正好有一味龍鬚草,是以前在山上採的,於是她便告訴鄰居自己有這種藥,便回家去找。可是找了半天也沒有找到,上一次那老太太不只偷走晶幣,竟然連龍鬚草也給偷走了,這可謂是一個狠賊。
於是,姍姍便拿著所有的積蓄來買藥了,姍姍是這麼想的,自己已經答應鄰居了,自然就要把藥給對方送去,現在是冬天採不到藥,她就只能買了。雖然她也有些捨不得自己辛辛苦苦攢下來的錢,但是答應別人的事情就要做到。
姍姍連想也沒有想過,自己家裡找不到了,完全可以對鄰居說一聲。這本來就不關她的事。
從這些事情上可以看出,姍姍有點兒傻,有點兒彪,有點兒糊塗。
可就這三次,卻讓張衝的心中有了姍姍的影子,再也放不下。
於是,他經常到這裡喝酒,經常喝到深夜。
而姍姍從來也沒有露出過厭煩之色,她也喜歡張衝來這裡,張衝曾經救過她,幫她打架,喝酒從來也不會不給錢,更不會像別人那樣想佔姍姍的便宜。
姍姍當然不會厭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