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了個大麻煩。
“放心好了,我不會拖累你的,而且,我不去的話,你怎麼知道目標是哪個?”
伯爵大人如此微笑的宣告,並且堅定不移的用繩索捆綁住彼此的手腕,與其說是怕在敵人的領地和我走散,倒更像是以防我半路溜走,順便執行其阻礙的作用。而其金色大洋娃娃的外表以至於我個人更覺得這次的行動像是一場小孩遊戲,本人則簡直像是遊戲中揹著洋娃娃亂晃的小女孩。儘管對現在的局面不滿,然而對對方的意見我毫無反駁的餘地,我的確不知道目標是誰,事實上不要說目標,在陌生的建築物中間我根本不知道哪裡是貴賓的住處哪裡是關押囚犯的牢籠。
“就沒有地圖之類的東西嗎?你也可以形容一下目標人物的外表?”明知道已經沒有討論的餘地,我仍然如同往常一般尤在做垂死之前的掙扎。
就憑你的記憶能力?當然,我也做好了迎接獨屬於蒙沙和其他了解我的人一定會有的反問的心理的準備——
“外表?紅色的。”
“紅色的?”
“看,光用說的說不清楚吧!還是在一起的比較好。”
想象中一句話把我打發並且反過來質疑我能力的刻薄話語並沒有出現,但習慣於直來直往的蒙沙什麼學會如同香菜黎焉一般含糊其詞,然後反過來把責任推到其他人身上,讓道理為自己所用的說話方式了?話說回來,讓我去“偷”的行為本來就……
“怎麼了?”
“不,沒有。那麼,我們進去好了。”
停止思考,我有些漫不經心的做了回答,奇怪的是對於我發呆一般的走神,蒙沙也沒有如同平時一樣神經質的隨便發火,而是眨巴著大眼睛像真正的洋娃娃一般的乖巧等待。
既然沒有辦法從委託人口中瞭解關卡的佈局——依照我的方向感,估計有地圖也和沒有一樣,我只能在行動的過程中慢慢的摸索。不過,我相信自己的運氣,平時可能總是災難連連,但到現在為止,在我想偷什麼的時候絕對可能順利到手。
但是,問題就出自於“我想偷什麼”的上面。
就某方面來說,作用於軍事方面的建築物最安全也是最危險的。安全是由於某些戰術上的考慮,裡面的建築物格局如同迷宮,對於善擅長於躲藏以及搜尋迷道的盜賊來說簡直是在合適不過的藏身場所,而危險是之於我個人來說的——大家都知道,迷宮對於我是什麼樣的感覺。
也因此面對天井一般的格局,如果上面出現弓箭手一番亂射,我就變成刺蝟的危險處境,我有些茫然的望著對面的牆壁:
“那個,你說的重要人物的房間在哪裡呢?”
“傷腦筋,你的迷失症比聽說的還要厲害呢!”耶,剛剛那句話的意思是?手腕上忽然一鬆,繩索那一邊的大洋娃娃衝我微笑著,那笑容怎麼看也不像是我所熟悉的伯爵大人,倒有十分像是錢鬼黎焉的商業笑容,然後竟然緩緩的就這麼消失在光天化日之下?最後留下的只有嘲笑一般的聲音:“但可以不驚動任何人來到這裡也算你厲害,我要找的人反正離這裡不遠,所以先走一步。至於你,就好自為之吧!”
……潛行?
這招功夫可以說是所有盜賊和殺手的家常必備能力。換句話說,會潛行就說明了他絕對不是蒙沙,蒙沙一向對這種“小偷的把戲”是嗤之以鼻的。不過,不管此人是誰,既然敢在我面前使用,就說明了他絕對有不被我這個正宗盜賊看穿的自信,或者,根本是瞭解我的底細——沒錯,作為一個樣樣都很合格甚至完美的盜賊(就憑你那樣的方向感竟然敢這麼說?),我的確不擅長這可堪稱為盜賊能力中基本的基本的潛行。
事實上,與其說不擅長不如說覺得沒有掌握的價值所在,“只有暫時性的隱身根本就不適用”,“優秀的盜賊即使不用那麼下三濫的能力也成功獲得獵物”一直是我的原則所在。想要像香菜那樣全知全能是不可能的——我很懷疑香菜怎麼看的了那麼多的書並且完全記住的——重視速度和技巧的的必然就是要拋棄一些其他能力的鍛鍊。
然而,從“洋娃娃”潛行的速度與時間來看,非常的熟練,對潛行的這種程度的熱衷只有殺手才會。
殺手?我不會牽扯到某重要人物的命案裡面去了吧!
那麼在成為魔王之前又因為殺人嫌疑被通緝?雖然不介意上通緝榜,或者說,上通緝榜是盜賊的奮鬥目標,但我才不要因為偷竊以外的理由增加賞金,我明明是良善的小老百姓來的。
基本上,被捨棄的同時,我似乎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