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孫天聖起床,發現窗戶的玻璃被人鑽了個小洞,洞裡面塞著一個攝像頭;中午孫天聖吃飯,發現餐桌下面安裝著一個竊聽器;晚上孫天聖去跟同學會面,他偷偷摸摸就像做賊,但還是不能逃脫狗仔隊的法眼,狗仔隊輕易就把他人贓俱獲。孫天聖覺得這些狗仔隊不去做特工可真是浪費,應該把他們派到反恐戰爭的最前線,讓他們想辦法去抓本•;拉登。
孫天聖跟狗仔隊談判,孫天聖把狗仔隊們召集到一起,他說:
“各位狗仔隊的大哥大姐們,希望你們能夠出於人道主義精神放我一馬,我孫天聖已經沒有一點隱私了,我孫天聖有幾根毛都讓各位數得清清楚楚了,但我孫天聖還想要自由,我孫天聖還想要活命,就請各位高抬貴手放過我,就算不肯放過我也請放過我的老爸和老媽,就算不肯放過我的老爸老媽也請放過我家的小黃狗。”
孫天聖說得情真意切、聲淚俱下,但狗仔隊絲毫不為所動,狗仔隊像是鐵石心腸,像是職業殺手,狗仔隊說:
“不是我們不肯放過你,不是我們厚顏無恥喪盡天良,實在是工作的需要,人民的需要。我們也是迫不得已才幹了這一行。生活的艱辛有誰知道,家裡還有八十歲的母親要撫養,還有三歲的小孩等著餵奶粉,就全仗這點收入養家餬口。”
狗仔隊也說得很感人,他們邊說還邊咧著個嘴掉眼淚,他們抱著頭哇哇哇哭成一片,打溼了地板還吵醒了廚房裡的兩隻蟑螂睡午覺。
“別哭,別哭,沒想到你們比我還慘。”孫天聖瞭解真相後軟下心來,他給狗仔隊們遞紙巾,他擺起了POSE讓狗仔隊拍,“拍吧,拍吧,拍完好早點回去給你老媽做飯,拍完好早點回去給家裡的孩子買奶粉。”
狗仔隊們都難為情了,他們不好意思再拍孫天聖,他們不好意思再纏著孫天聖,他們商量了一下決定去拍那個傳出緋聞的女明星,決定把那個女明星家的親戚朋友貓貓狗狗都拍個遍,他們浩浩蕩蕩地殺向了女明星。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官司纏身
第三十三章官司纏身
剛經歷過緋聞事件孫天聖又捲入了一場官司,告他的人名叫李大嘴。
李大嘴自稱是詩人,在地攤雜誌上發表過四行小詩;李大嘴自稱是作家,在街頭小報上發表過兩篇文章;李大嘴進入了娛樂圈,在兩部沒有公映的影片裡當過群眾演員。李大嘴一看這樣可不成,這樣要到猴年馬月才能成名人,於是他就改變了策略,見誰有名他罵誰,誰最當紅他告誰,一來二去還真的就出了名。
但李大嘴的名可不是什麼好名,李大嘴的名是惡名,是詩人見了他搖頭、作家見了他繞道、明星見了他趕忙躲的惡名,但李大嘴不在乎,李大嘴只要自己能出名就成,越有名就越有錢,越有錢就越風光。
李大嘴早就瞄上了孫天聖,但一直苦於找不到機會,現在他終於找到了機會告孫天聖,他告孫天聖侵犯他的名譽權。
李大嘴召開了記者招待會,宣佈要告世界上最無恥的孫天聖,他當眾拿出了一樣證據,這證據竟然也是一條紅絲巾。他說這條紅絲巾就是女明星的那條紅絲巾,女明星就是他的現任女朋友,孫天聖跟他的現任女朋友開過房,還送了這條紅絲巾,但孫天聖卻不敢承認,不敢承認已經夠無恥,但更無恥的是孫天聖還公開誹謗他李大嘴,說這緋聞完全是他李大嘴背後搗的鬼,說他李大嘴是一個無賴兼惡棍。
李大嘴當場喊起了冤,他說他的大好名聲讓孫天聖給毀了,李大嘴怕大家不信,李大嘴又拿出了一樣證據,這證據是馬來西亞馬來報的一篇報道,報道說孫天聖曾經當著記者罵過他李大嘴。李大嘴拍著胸脯說我李大嘴是什麼人?我李大嘴是中國傑出的詩人、作家兼演員,我李大嘴是青年的代表民族的希望,我李大嘴怎麼能揹負這樣的惡名。
底下眾多媒體記者笑,他們拍了電視又寫報道,他們都等著看好戲;看了電視和報道的觀眾讀者也笑,他們吃飽了飯都很無聊,他們也都等著看好戲;接到李大嘴訴訟的法院明知又是名人搞炒作,但他們可不能辜負了觀眾讀者和媒體,更不能違背法律程式,他們初步核實後把孫天聖列為了被告。
最倒黴的當然還是孫天聖,人怕出名豬怕壯,成了世界超級天皇巨星你哪能不被告。孫天聖記得自己好像是說過這樣的話,但孫天聖又覺得自己不完全是這樣說的,到底是怎麼說孫天聖早就已經記不清。
這裡面最關鍵的是那個寫報道的馬來西亞馬來報記者,法院讓馬來西亞馬來報記者出庭作證,馬來西亞馬來報記者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