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
字寫的歪歪斜斜的,黑『色』的馬克筆,我推測了一下,寫得歪歪斜斜的原因大概是犯人戴著手套。
這樣也是,能在夜晚的路上游『蕩』卻又保證只有四處照到自己的這種謹慎,不太可能犯下留下指紋這種低階錯誤。
“找到了嗎?可惜已經晚了呢!這女人已經被我殺死了,真是遺憾啊,明明是個挺好看的女人,可惜她不光沒有感謝我,竟然還辱罵我,說到底明明是我救了她呢。”
“可惜的是,如果常規來看,我一輩子也碰不到這麼有錢的女人,有錢啊,有錢,有錢真是好,有錢,所以我要做的,就是殺光富人,來一場肅殺吧,給這個城市帶來一些新的血『液』,以舊時待罪的所有人的血來洗刷。”
“下一個,會是誰呢?”
雖然不長,但這似乎就是犯人留下的全部了。
“這傢伙以為自己是誰啊?上帝?這種自己是上帝,要下一場四十天的大暴雨的語氣,還真是讓人不爽啊。”
猴子氣呼呼的說道,雖然感嘆猴子也不是個文盲,但是他說的倒是沒錯,犯人把自己當成是上帝了。
即使是我也有些氣憤,保持淡定的,大概是程三斤,衡陽,以及旁邊的全流螢倒是沒有太多的感覺。
“哎?”
猴子對幾人的反應有些意外,尤其是對全流螢。
“哎,我說妹子,你有點奇怪啊,你就不覺得有些氣憤或者是別的什麼嗎?”
猴子問她……
被回應了的,是稍微有些『迷』茫的眼神,黑『色』而又飽含神采的眼神,以這種『迷』茫結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