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我猜那玩意兒挺值錢,八成是死人最寶貝的陪葬。不然這兇悍的盜墓小哥不會有些複雜的看著珠子,又用同樣複雜的目光看了一眼我。
果然,他彎下腰撿起了那顆珠子,然後裝入了自己的口袋。
他沒再看我。轉身撿起地上他那把長刀,走進了墓道。看樣子,他真正想要的東西在裡面。這是個蠻有職業素質不忘順手牽羊的盜墓賊。
留下我,像一團破布一樣癱在地上。
我能感到,自己的身體在癒合。和以往不同,這次有遲鈍的疼痛。然而就算是疼,也讓我欣喜——我已經好久沒有這種情緒了。欣喜,為了疼痛,為了陽光。
——是的,陽光。剛才我們的打鬥撞開了的地方,有陽光從外面射進來。柔柔的一縷縷,像初生的嬰兒一樣脆弱,卻美得勝過任何陪葬品上面的珠寶黃金。
我有多久沒見過陽光了?幾年?幾十年?我躺在地上不願動,不知什麼時候我就會被送回去吧?所以,趁著一小會兒,讓我再……
我去!這是毛?!
陽光照射到我醜陋的身體上,我猛然瞪大了眼睛!想要坐起來,卻因為脊柱斷裂而重新癱回去。我不可思議的看著那被陽光照到的手——瘦巴巴的,微黃的面板髒兮兮一片,然而,這確實是一隻活人的手!
乾枯可怕的身體,也在漸漸變得豐滿,屬於活人的面板漸漸覆蓋上去。
我在這時聽到了腳步聲。回頭,果然是那小哥從墓道里出來了。
我有很久沒有注意過別人的長相了。因為沒有必要。這一刻記住的人,下一刻就會變成屍體,然後在我不知道的地方爛成灰燼。
現在,我仔細打量著面前這個人。
他挺年輕,二十多歲的樣子。肌肉勻稱線條流暢的身體,獵豹一樣充滿了爆發力。那張臉英俊得有些沒天理,像是從剛PS好的動作遊戲上走下來的男主人公。尤其是那雙眼睛,漆黑而深邃,沉默而堅忍,像裝進了所有的夜色,有種誘人的危險。
這男人全身的每一根骨頭都英俊的過了頭。
我不知道當時的我怎麼想的。只是見到他出來的剎那,我不假思索伸出了那隻半是活人半是屍骨的手,攔住了他的去路。我還沒法坐起來,躺在地上看著他。
“請你……把我帶出去,拜託了……”
他停了下來,那雙漆黑的眼睛垂下,看了我一眼。
“拜託,帶我出去……我不是怪物,我有名字,我叫任守……我是人類,請你帶我出去……”
他一直看著我。我不知道面對一個半人半屍的怪物對他提出這種要求時他在想什麼。我只能一遍又一遍重複著。不知道為什麼眼皮越來越沉,我還是伸著手,無意識重複:
“讓我出去好嗎?我不是怪物啊……”
“求求你……讓我走,我真的恨透這裡了……”
“拜託……”
Chapter 04
J市是個中型城市。
所謂中型,即是說它不像小城市一樣什麼東西都不好買到,也不像大城市一樣車水馬龍工作難找房子貴的要死。這裡一個月五百塊能租一間小屋子棲身,一個月一千塊工資能保證最基本衣食無憂。所以,中型城市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
但,這也意味著如果一不小心扣了一百塊工資,這個月大概就會三餐不繼了。
我反覆點著紙信封裡的鈔票,又不死心倒過來再數一遍,依舊是那坑爹的九張粉紅色毛爺爺。
我默默把錢裝回去,然後一口氣衝到老闆辦公室門前,氣勢雷霆萬鈞的……輕輕敲了敲門。
“進來。”
老闆是個長相蠻精神的中年大叔。看見是我,大叔毫不意外的挑了挑眉。
“什麼事?”
“……為什麼扣我工資?”
天知道我花了多大力氣才把末尾的N個感嘆號硬生生忍成了一個問號。
“還用我說嗎?任守,看看你這個月的業績!業績啊!!”
“……老闆,我想問,一個鬼屋裡的鬼怪扮演者要哪來的業績啊?!”
老闆從抽屜裡拿出一個記錄本,“啪”的甩在桌上:“可我們有記錄客戶在各個鬼怪面前的反應!任守,看看你!你是最差的!連南瓜頭傑克都比你嚇到的人多!”
老闆的咆哮,永遠是工薪階層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我默默忍下,悄悄在背後比了箇中指。
“當然,並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