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3 / 4)

小說:哈利波特之守護 作者:瞎說唄

於胡鬧的小毛孩子們的思維結構是什麼樣的。一直到羽毛筆受不了的在他嘴裡使勁扭動起來,莫延才只好無奈地放棄,並且安慰自己地想:也許十幾歲的男孩還分不清楚語法結構呢!寫信出一點錯又有什麼打緊。

“您好。我叫艾倫,住在菸斗巷23號的小院子裡。收養我和其他十三個孩子的尼爾·奧瑞奇先生是一個小偷。他不但自己偷東西,還強迫我們去為他偷東西。我一點兒也不想偷東西,我媽媽曾經說只有最沒有出息的人才會以偷竊為生,可是我也沒有辦法,偷不到一定數量的錢我們就要捱打、捱餓。我誠懇地請求警察先生幫幫我們。請救救我。

您忠誠的,艾倫。

PS:前幾天,奧瑞奇先生還到一個叫什麼慈善舞會的地方偷了好多漂亮的珠寶。他還經常跟我們炫耀一個他偷來的大大的綠色戒指,上面有玫瑰花的徽章,我想那也應該是他偷來的——雖然他一直聲稱那是自己家族的象徵”

莫延抖了抖羊皮紙,看著自己用左手寫出來的字型呈現出一種極其彆扭的姿勢,不滿地皺了皺眉,但還是小心地吹乾了墨水,露出一個狡黠的微笑。倫敦的警察或許沒有心情去管一個小小的賊窩,但那次慈善舞會上丟失的珠寶和懷特家族的戒指足以讓他們放下手頭的大部分事務來追查了,更不必說莫延還在尼爾的床鋪下藏了兩份足以讓現任市長下臺的財務報表。

至於因此追查到莫延?他今後七年都不大可能跟麻瓜社會發生什麼關係了,哪怕他洪水滔天!

莫延將床上的帆布包開啟,從裡面拿出一個鱷魚皮的黑色手提包,將信紙塞了進去,隨手將用了四年的帆布包扔進了垃圾箱,轉身走出了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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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991年7月31號,中午11點。

莫延懶洋洋地坐在冰淇淋店的外面,身上穿著的是剛剛做好的黑色長袍,手裡拿的是嶄新的《霍格沃茲,一段校史》,桌子上還擺著一大杯巧克力味的冰淇淋。一隻純黑色的、線條優雅柔和的小貓蹲伏在他的肩膀上,半眯著眼睛假寐,細長的尾巴在莫延背後輕輕地甩來甩去。她是莫延的新寵物,萊婭。

沒有人知道,莫延其實很有錢。

那隻舊的帆布包裡裝著的是莫延近八年偷盜後得來的財產。雖然每天都要把大部分收穫上交給尼爾,但莫延還是偷偷截留了下來了一小部分。尼爾雖然猜到莫延的行為,但看在他每次都帶回來比別的孩子的全加起來乘個二還要多的英鎊,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裝作什麼都不知道了。但他所不清楚的是,其實莫延留給自己的都是真正貴重的東西,上交的數量雖多,但跟這些東西比起來就只能算是零頭。

破釜酒吧附近有一個有規模很大的典當行,口碑在同類行業中也相當不錯。莫延留意那個地方很久了,但直到昨天他才有機會踏進去,帶著他的所有財產。

一個小時後,古靈閣產生一個在“莫延·伊萬斯”名下的保險櫃。

莫延知道自己應該會有不少錢,但卻沒有料到那些積攢的東西居然值這麼多——他以前估價的時候總是以自己前世的標準來衡量,但卻忘了那時人造珠寶幾乎都到了氾濫成災的地步!所以他的估價幾乎都跟實際價格差了至少五倍以上。

因此,本來莫延只覺得自己的七年學習生涯大概可以衣食無憂,現在卻發現他可以擁有相當奢侈的一段求學生涯。於是他給自己買的書本儀器袍子等都是最新的,還買了哈利眼熱過卻捨不得買的星象球之類的看起來就很有用也很華麗的東西。而霍格沃茲提供的那些加隆,最多隻能買到萊婭的一個尾巴尖兒!

但是現在莫延坐在這個他期待已久的地方,手裡拿著他渴望了很久的魔法書籍,卻一個字也看不下去。

他努力強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書本上,卻悲哀地發現那些字母似乎在他眼中都還原成了墨水一樣,只有模糊的一片,每次看不上兩個單詞視線的焦距就自動調整到了無限遠。

然後他又試圖使自己回想一些其他的東西——

古靈閣比他想象的還要大很多,在周圍的一片小店中簡直就是鶴立雞群。在對角巷裡不論你站在哪個位置都可以輕而易舉地看見它。

妖精果然很醜,真是辱沒了這個名字。那些黑黝黝的臉龐上都是冷漠還有淡淡的怨恨,手指都又長又瘦,像乾枯的樹枝一樣。那麼小的個子,走路看起來都不怎麼穩當,居然能讓魔法世界的搶劫事業近乎絕跡(之所以說“近乎”,自然是因為伏地魔和哈利都曾經成功地闖入闖出)。巧的是接待他的也叫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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