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孫福堂的朋友,看門的警察馬上就變成了叭兒狗。
………【第三百零四章 報案人】………
把門的警察不再阻攔,進入警局裡邊也就不成問題,終究是偏遠縣城的小警局,和上海、北平那種地方沒法比,這一點從警察們的穿著上就能看出,不僅制式不統一,就連顏色也是有深有淺,各不相同,好的是真好,差得也真差,看來,警察局裡也同樣是個小社會,有混的好的,也有混得差的,從穿著服裝往往能夠反應出一支隊伍的精神面貌,連最基本的服裝都無法做到整齊化一,可想而知,對興隆縣警察局的整體辦事能力不必抱太多期待。
上二樓之前要先經過一樓大廳,這裡是警察局辦理一般事務的地方,上戶口,諮詢問題,報案等等都在這個地方,大廳面積不小,往少說也有百多平米,中間用半人多高的木板分成數個隔斷,每個隔斷上邊都掛著黑漆的牌子,有寫著諮詢處,有寫著接案處等標誌。大廳裡的人不是很多,連警察帶來辦事的普通百姓加起來總共不超過十個人,其中,報案處前站著的一位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是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年輕人,身上穿著一件灰褐色的西裝,西裝的質地不是很好,屬於常見大路貨,衣服皺褶,還有幾處沾著泥土和血漬,臉上看,左頰處靠近腮幫的地方有一塊非常顯眼的淤青,顯然是被人一巴掌煽的。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個人就是陳東興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