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華鼎不解地問道:“我就奇怪他們二個小小地鄉下小老闆怎麼可能牽扯到縣裡的人就算他們真的行賄也就幾百元、幾千元吧?能有多大的事?”
………【第445章】………
張群雄道:“其實王冬至什麼都不知道。他完全是冤枉死的只是他們混淆我們公安人員的視線、警告張國俊的一個工具而已。他被他們淹死與張國俊一點關係也沒有。張國俊知道一點他們受賄索賄的證據不過也不多。問題是這些人害怕自己丟官害怕我們以此為線索深挖下去所以他們就出手了。害死了二個無辜的小老闆。給世人一個他們二人為爭遊戲廳利潤而相互報復、相互殺人的假象。這下他們是真正完了今後連做普通老百姓都不可能了。我跟你稍微彙報一下情況……”
為了不受打擾薛華鼎跟蘭永章和縣政府辦公室的張華東打了電話告知他們自己現在與公安局局長張群雄在一起如果有重要的事情就打張局長的電話然後將手機的電源關了。
張群雄說了很多專業術語而且因為案情複雜又沒有經過專門的書面整理說的也不是很有條理但一直關心這個事情的薛華鼎還是基本弄清楚了大致情況:
以主管安全的副縣長李席彬為夥同文化局副局長馮亮、勞動局張江河、公安局的鄔運良等骨幹組成小團伙長期以來向娛樂、文化行業的老闆收取額外的費用來作為那些經營場所的安全批判標準。老闆交的錢越多其場所的“安全”就越高。只要交了錢這些主管檢查的人就會對這些老闆網開一面根本不會“為難”他們營業即使真的存在不安全隱患。相反。如果沒有交錢。那麼相關地檢查就會層出不窮這些“吝嗇”地老闆為應付這些額外的檢查、額外的罰款等等花費大大過其他老闆上交的那些非法費用導致全縣極大多數老闆都寧願花錢買“安全”、買安寧、消災。
晾袍鄉的這二個遊戲廳老闆自然也不例外。只是張國俊這個人與鄉文化站地站長是熟人又和縣文化局的一個小官員是表親關係。可謂朝中有人好辦事不但他交的費用不多。而且平時也很少有人上門檢查。沒有監督、沒有督促的他安全意識非常淡薄除了門面上買了一張推拉式鋼鐵防盜門以防小偷外什麼防火、逃生等裝置設施都沒有門面裡的空間被他利用到了極致。他本身又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識一條本來就很狹窄的通道還經常擺放一輛破爛地摩托車。
火災生後看到燒死了好多人膽子不大地張國俊嚇怕了。當時不顧一切租車跑了。先在外面躲了幾天。然後就跑到了縣文化局的那個親戚家裡詢問對策希望這個親戚能幫自己一把心裡也做好了投案自的心理準備無錢無居所的他那幾天在外面混得太苦了。
對於這個棘手問題這個小官員也是束手無策只好問計於頂頭上司——文化局副局長馮亮。
馮亮當時開口就要這個倒黴的老闆投案自並要這個小幹部告訴王冬至進了公安局不要亂說最多坐幾年牢就會出來。
開始的時候。不只是馮亮就是李席彬也以為這次火災對他們沒什麼影響他們的責任也就是管理不到位而已。接受一下組織的批評自我檢討一番就可以過關最多也就是掩人耳目式地處分一下。畢竟馮亮父親的面子還在。所以當朱賀年宣佈對全縣娛樂場所進行安全大檢查地時候。李席彬還主動要求擔任副組長親自帶隊進行檢查。一方面可以掌握安全檢查的整個形勢。另一方面可以找機會私下勸慰那些平時交錢比較多的老闆少安毋躁並承諾等風頭一過就讓他們正常開業。還有一方面就是利用這次檢查對那些死硬分子進行警告故意不讓他們開業或推遲開業時間即使他們的場所符合安全檢查的條件。
問題就出在張國俊身上。本來開遊戲廳就沒有賺錢現在家被燒光聽說投案自之後自己還要坐幾年牢心裡一時哪裡想得通?就賭氣似地跟那個文化局小幹部說:“老子是按你們地要求做地你們說安全怎麼現在不安全了?你以為老子不知道你們就知道收錢誰交了錢誰就安全。如果你們當時認真檢查我的遊戲廳達不到安全要求不讓老子開業老子也不會出這個事。不會虧本也不會要坐牢!你們不幫老子想辦法老子也不讓你們好過!”
聽了這話那小幹部臉都嚇白了。他知道自己地這個親戚知道不少的內情雖然沒有真憑實據但如果有心人要查的話只要順著他說的話去查肯定能查出名堂來。
於是這個小幹部軟硬兼施地勸了破罐子破摔的親戚一會兒將其稍微安頓好之後他又跑到馮亮那裡問計。馮亮一時也沒有辦法只好吩咐這個小幹部先儘量穩住張國俊告訴他避一避風頭就可以了。
讓李席彬、馮亮等人害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