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部分(3 / 4)

付著看。”

羅思才不是平常老百姓,不等薛兆說完詳情,也不等說出辦法,他就立刻雙眉一挑,哈哈一笑,道:“好!我走!我決不累害了老弟的家室之好。我早知弟妹膽小害怕,婦道人家當然不願在家裡窩藏一個兇手。老弟的岳丈人呢,當然也要保護姑爺。”

薛兆遞給他銀子,勸他立刻投奔某處某人,勸他不要回家,恐怕老刀筆暗中報官,在那裡等候臥底。又告訴他:“不出半月,我必找了你去,那時再商長遠之計。目前之事,卻是太緊急,恐有不測。”

羅思才笑著接了銀子,拔腿就走。薛兆指定教他潛伏某處,他竟口頭答應,實際沒肯去。薛兆本欲略觀風色,只要不生枝節,便找羅思才去。哪知迫不及待,剛剛到了五天頭上,突然發生盜殺巨案。老刀筆之家進去一賊,把老刀筆的頭割去。當夜在薛兆家中,也突從外面擲進好幾塊石子。薛兆奔出一看,在月影之下,階石之上,擺著“蝗石陣”,暗示著“地危勿入”,“時迫速逃”的意思。擲石之人早已不見了。(葉批:以飛蝗石佈陣示意。)

薛兆很機警,心知有變,急忙追出去。他暫不歸家,到次日竟探悉老刀筆之家遇盜被害。薛兆立刻省悟,一逕找一地方,暫行潛藏。直到入夜,方才試探著回家一看。他自遭岳家訛詐,早已有準備。在暗地埋藏了一包珍物金銀,此刻立即挖出來。帶在身邊;另備一把小刀,就用它護身;像做賊似的,到自家一看。他的妻已然不在家,只有女傭人在廚房,屋中凌亂,似有變故。他欲見妻子一面,此刻已不可得。他嘆恨一聲,竟帶了錢,棄家出走。薛兆要追上折臂羅思才。羅思才竟不知已逃往何地。薛兆料到自己的妻子,必將殺父之仇疑到自己身上,那麼自己也就摘落不開。然而因此一出走,又弄到無家可歸。可是此事傳在江湖上,都說薛兆為人有義氣,夠朋友。

最後,有洞庭湖的會幫,把紅鬍子薛兆邀入,不久很為倚重。等到洪澤湖爭碼頭事起,薛兆與同夥前來幫奪碼頭,一戰而勝,再戰又勝;不久,升為副頭目。又不久,當了頭腦人物。

紅鬍子薛兆二番創業,聲望漸高,在洪澤湖立下穩固的基業。人在得意時,往往顧念到舊情,因此想起了斷臂羅思才,便託人設法查他下落,竟一時沒訪出頭緒。這個斷臂漢本有殘疾,似乎易找,可是他竟會走沒了影。薛兆又派二徒弟焦國強回到故居,密訪他那年輕的妻子,今日究竟作何生活,是否已經改嫁?他記得自己臨棄家出走時,他妻已有四個多月的身孕;他還要打聽打聽,臨盆之後是男是女?是否養活?如果沒死,料此時也有六七歲。他還希望把自己的骨肉尋回,不能教小孩子隨娘改嫁,管別人叫爹。

他又想此事過錯,一半在老岳丈身上,一半在羅思才身上,本來和自己無干,在他夫妻倆身上更是渺不相關。只是命案已出,自己涉嫌很重,不得不出來躲躲。現在時過境遷,料也無妨,如果他妻未嫁,他還想覆水重收。他遂命二徒弟帶了錢,專誠去打聽;去了一個多月,輾轉訪求,才知他妻果然未曾嫁人。可是一提到薛兆,因他走得太怪,躲得無蹤,由不得引起岳家的疑猜來。這女人說起來就切齒痛恨。認為她的生父慘死非命,必是羅思才和薛兆二人通同設謀加害的。若不然,人不虧心,何必避嫌?這女人再猜不到薛兆與羅思才當時已經各犯心思,這女人咬定死人之事,薛兆必然知情。這也是當然的,放在誰身上,也難免有此一疑。

多虧薛兆這回遣人尋妻,預留著退步,派去的這個焦國強也是一把好手,很能見機生情,東說西說,還不曾把實情說破,只拿寒暄話點逗幾句,已經引得這女人流淚不止,恨罵不休。她對徒弟說:“客人你聽見過麼,做女婿的會跟外人勾結,謀害他的岳父,這是人麼?這還有點夫妻的情腸麼?”

這個女人卻真給薛兆生了個男孩,如今已經六七歲了。這女人自經慘變、喪父之後,丈夫又逃,她便痛哭著搬到母家,與老母內弟到官衙申冤告狀。兩件慘案俱發,官府自然要緝拿羅思才,至於薛兆當然也脫不過。這案子始終未能破獲。這個女人等到生產之後,就守著無父孤兒,隨著內弟苦度日月。後來老母去世,母家不能寄居,她就另立門戶;倚仗還有些資財,好生支援著,放賬餬口,兼做活計,居然把孩子拉拔大了。現在她依然度著像寡婦似的生活。

焦國強忽然來訪,這女人勾起舊日苦情,不由罵道:“姓薛的一點夫妻情腸也沒有,他護庇土匪朋友,把先父害死,這個情理太難容。我縱然是個沒有能為的女人,我只要知道姓薛的下落,我必定到官出首。他和姓羅的是一對強盜,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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