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輩子的,你的蝸牛殼再厚再硬,至少要對我例外放行。”
肩上傳來他掌心源源的溫度,催生她眼裡的霧氣。汪曼春覺得心裡很疼,他能觸及她戰戰兢兢不能釋然的心情,卻不知道隔開兩個人的不是她的蝸牛殼。她沒有殼,只有一個醜惡黑暗的秘密。她不是蝸牛,只是一隻害怕傷害他的刺蝟。她願意追隨他支援他和他同甘共苦海角天涯,卻始終畫地為牢,不敢讓他靠得太近。
“好了,小美,我不逼你,我們慢慢來。”譚宗明攬過她,把她腦袋按在自己肩膀上,“你哥的事兒你決定就好,其他的我也尊重你決定,但你要知道我們是一家人,什麼都要分彼此,日子會過得很累。小美,以後的事,試著儘量交給我,記住你不止是樊勝美,你還是我的譚太太。”
我不止是樊勝美,我還是你的譚太太,可我更是汪曼春,一個離你很近,也很遠的汪曼春。
她在他肩頭閉上眼睛,鼓起勇氣說,“我會努力去學著適應兩個人的生活,可是,譚宗明,如果有一天……如果有一天你發現我和你預期的不一樣……”
“小美,你的如果實在太多了。”
“不,譚宗明,聽我說完,如果有這麼一天,你一定不能懷疑一件事。”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只能深深地擁抱他,“譚宗明,我愛你,就算我不是你喜歡的那個樊勝美,不是你想要的那個譚太太,就算……就算……就算你發現一切統統都是假的,可是我愛你,這件事是真的。”
作者有話要說:
這是flag不是?你就說是不是!是不是!
第44章 巴黎
樊老大最終還是拿到了一百萬人民幣的投資,然而錢並不在他手裡,四位數以上的支出都必須經過汪曼春同意,錢款□□為據,實報實銷。
樊老大能不能滿意,譚宗明自然是不在乎的,他的日程表實在太滿。九月初,他以遠洋老總的身份參加隨政府要員出訪歐洲的商界代表團,而汪曼春一改留守作風和他同行。只是他十天裡要跑四個國家,她卻在第一站就歇了腳,待在巴黎等他回來。
譚宗明想給她留幾個隨從,汪曼春堅決不要,鑑於她語言無礙,身手矯健,行事幹練勝過男人,譚宗明也就隨她去了。離開巴黎的當天,他先陪汪曼春從市中心搬到凡爾賽的酒店,然後再回駐地和代表團會合。站在阿華爾道夫酒店的陽臺上,望著特里亞農宮精緻如刺繡一般的花園,他好像明白過來什麼。
“這裡離巴黎高商只有不到二十公里。”
汪曼春淡淡一笑,“是,你爺爺在這裡待了十年。”
上一世的她,是為了有一天能追到法國和明樓雙宿雙飛,才苦練出一口流利的法語,可終其一生她也沒機會踏上歐洲大陸一步。
反倒是在半個多世紀之後,以譚宗明未婚妻的身份,來到了這個對明樓有非凡意義的國家。
民國十八年,二十三歲的明樓帶著明鏡暴打後尚未痊癒的傷痕獨自來到巴黎,最初的兩年,他們還能悄悄地鴻雁傳情,不知什麼時候開始,跨越萬里的書信越來越少,越來越短,終於有一天,她不得不承認,曾經相愛的兩個人已經走到了下筆無言的境地。
那時她已是日本軍校的優秀學員,而他正準備掩蓋□□黨員的身份加入藍衣社,明誠剛剛到巴黎讀書,明臺還是個沒過變聲期的細骨伶仃的少年。
汪曼春走在巴黎高商的校道上,道旁百年的懸鈴木阻隔了九月的陽光,只在草坪上留下星星點點的光斑。當年的明樓,是不是也走過這條寬闊卻幽深的林蔭路,在哪一棵參天大樹下和法國同學大聲爭辯,在哪一條湖邊長凳上閉眼休息,在哪一座山坡上夜歸驚了山雀,又是在哪一間隱秘的辦公室裡,宣誓加入了令他追隨一生並獻出生命的組織,從此與她山高水長,蕭郎路遠。
紅黃黑白各種膚色的學生和她擦肩而過,吊帶裝,牛仔褲,無處不在的手機和膝上型電腦,古老的校園早已換了風景,蒼木平湖,留不住那個年代漸漸遠去的腳步。
唯有凡爾賽宮金色的殿頂,在碧藍如洗的天空中劃出亙古不變的輪廓線。
她還記得明樓到法國後給她寫來的第一封信,以多麼激動的語調向她描繪了凡爾賽宮的富麗堂皇,他說他從未見過如此優雅精美的花園,將來他一定要帶她來,一起走一次花園裡的迷宮,喂一次湖中游弋的天鵝,摸一摸庭院裡的大理石雕像,在鏡廳的巨幅油畫下和她共舞一支小步舞曲。
整整八十七年後的今天,汪曼春走完了凡爾賽花園裡的迷宮,在湖邊陪天鵝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