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部分(3 / 4)

小說:妙拾回春 作者:兩塊

超出自己期望值的鏡奩擺在房間,讓溫華足足高興了一個晚上。

她擺弄著這座散發著淡淡的木香味道的鏡奩,暗暗琢磨應該往裡面放些什麼東西,唔,一套上好的梳篦是少不了的,她如今年紀小,戴金戴銀都不宜過多,倒是可以考慮考慮珍珠和水晶一類的飾物。

不知道水晶的價值多少,不過珍珠這東西在這個時代算是稀有之物,溫華想起以前看過的話本小說,宋代的大城市裡常有賣珠商人,有個好色的商人為了追求一位貴婦,將原本價值五千多兩白銀的一袋上好珍珠折價二千銀子賣與了貴婦,最後達成所願,與貴婦一夜風流,由此珍珠的魅力可見一斑……當然,故事的結果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其中透露的資訊,這麼一小把可以藏在窄袖裡的珍珠就要幾千兩銀子,足夠一箇中產之家寬裕的過上十多年——她猶豫了一下,雖然買得起,可是……有必要把幾千兩銀子戴頭上麼?

她從炕櫥裡拿出一隻小木盒,這是臨來時滴珠幫她準備的,裡面裝著她常戴的幾件首飾,有米珠攢成的花釵,有金銀相間的髮箍,還有用寶石或珍珠裝飾的髮帶和抹額,拿起那條綴了珍珠的抹額仔細端詳,珠子雖然圓潤,個頭兒卻不是特別大,只能算是中品,但因為是成串的綴在抹額上,倒也流光溢彩,耀人眼目,這兩串珍珠是她(秦麗娘)十歲生日時福州送來的眾多禮物之一,那裡雖然屬於沿海區域,好珠子卻不好找——上好的貨源都把持在大珍珠商的手裡,一經他們的手,價格便翻了十倍百倍——據說抹額上的這兩串珍珠和另外幾件髮飾上的米珠加在一起總共花了不到二百兩銀子,已算是極便宜的了。

手裡有了錢,又沒人拘管著,溫華的心思就活絡了起來,她想起今日在書院見到的學子多講究妝扮,即便有那不穿錦衣的也將自己收拾的乾淨利落,凸顯氣質,在京城生活了這麼一段時間,也看出這裡的人特別的看重穿衣打扮——寧願吃不好也要穿得好。反觀平羽,他今日穿了一身再平常不過的儒衫,顏色也不出挑,(不看臉的話)扔人堆兒裡就找不見了。

這怎麼可以?!溫華握了握拳,這樣的帥哥不能盡展其風華,簡直就是罪過啊!

想到這裡,她顧不上天色已晚,讓滴珠去找秦小巳,“就說是我說的,衣裳不夠穿了,問問他知不知道哪裡的綢緞鋪子好?”

滴珠去了沒多久就回來了,“秦管事說了,今日去的東市上就有好些家綢緞莊,以前曾經從一家叫盛寶緣的綢緞莊進過貨,那家是百年的老店了,料全貨新顏色好,但是要說起名氣,還要數錦記綢緞莊,這兩年每到夏日京城就時興雲羅紗做成的衣衫,錦記是唯一賣大紅色雲羅紗的店家,就連宮裡用的雲羅紗也是他家貢上呢!”

她見溫華不吭聲,又道,“秦管事說,這次買進來的小丫頭有幾個不錯的,性情柔順,做事也伶俐。”

溫華想了一會兒,點點頭,暫時略過此事,打發滴珠去一趟平羽住的祥園,“問問三爺,天氣馬上就要熱起來了,我想做幾身衣裳,不知道哪家綢緞鋪子好?”

滴珠這一次回來的更快,“三爺說了,錦記的東西雖然稀奇,卻失之浮華,不可常穿,實不如盛寶緣這樣的百年老店,此外還有幾家不錯的綢緞鋪子。姑娘要是想添置衣裳——像盛寶緣和錦記這樣的大綢緞鋪子都僱有女夥計,明天差人去鋪子裡說一聲,女夥計自會帶著料子上門來供人挑選。”

溫華唔了一聲,“那明天就差人去叫吧。”

滴珠吞吞吐吐的,猶豫地看著溫華。

溫華奇道,“怎麼了?”

“……”滴珠終於鼓起了勇氣,她小小聲說道,“三爺讓奴婢帶話……這話是三爺讓奴婢轉告的,可不是奴婢自己的話——”

“有什麼話就說吧。”

滴珠深吸了一口氣,“‘你是不是以為自個兒有錢了?以為想買什麼就能買什麼?’……姑娘這可不是奴婢的話是三爺叮囑了一定要一個字不落的告訴姑娘不然就給奴婢好看還讓奴婢勸著姑娘些別花起錢來沒譜!”

……溫華暗暗咬牙——這傢伙……難道她不知道不該亂花錢?

不過……想起今天在店裡時,平羽曾勸她不要買那麼貴的鏡奩,她卻因為捨不得那美麗的線條而猶豫不決,夥計在旁邊一勸,她就失去理智了,執意要買下它。

三百兩的鏡奩實在是太過奢侈,面對她這樣的任性,他也算是捨命陪君子了吧?一身儒衫站在店裡和人家殺價殺到被人圍觀,從店裡出來後她發現他雖然看上去面不改色心不跳,耳根卻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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