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上的被子從肩頭滑落,睡衣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被換上的,最上面的兩個釦子解開了,露出大片的吻痕。
以前還從沒被這麼過分的對待過。
畢竟他是一不舒服就甩手不幹的主,床伴怕他生氣,哪怕意亂神迷的時候也是動作輕柔的,不敢咬重。
他就像是一個被寵壞的小少爺一樣,從來沒人敢把他壓在底下侵犯,他長得好看,年輕,有資本,大家都縱著他。
記得有一回一個女孩想玩玩第四愛的新花樣,道具都準備好了,結果捆綁的時候手法操作不當,他皺了一下眉頭,那女孩停了下來,用滾燙的掌心磨蹭著他的臉,“跟被人欺負似的,這模樣我一個女人看了都心疼,誰忍心上?”
當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一旦覺得不適到某種程度就會提出分手,很多人想要從他這邊得到一些利益,錢,權,後臺關係,他是處於絕對優勢的上位者,雖然做零號不會折損他的地位和尊嚴,不過如果他沒有強烈想要躺平的意願,也沒有人敢自作主張壓他。
可是現在,怎麼就失控成這樣了?
他曲起自己的膝蓋,低頭看著自己的腳背。
盛母生了三個兒子,最疼的就是他,二哥雖然做飯難吃,好歹會做,他的母親從小到大連廚房都不讓他進,嫌油煙燻人,又嫌切東西傷手,大兒子年紀輕輕就死了,二兒子要繼承家業,小兒子貼心,當然要儘量照著自己的喜好養,吃的穿的都是用最精緻的,送去學各種社交禮儀,她還注重養生,老把兒子抓去做各種SPA,各種按摩,水療,藥浴,在腳上花的功夫也是,所謂養生先養足,所以他的腳看上去比一般男人秀氣些。
足背瘦薄,腳趾圓潤,透著點淡淡的粉,足心弓起來的弧度漂亮,大概方天曉也很喜歡,抱著抱著就捏,正面進去的時候老是弄得他的腳踝上都是抓痕,昨天也是被揉玩了好久,現在蜷起來還是有點酸酸的。
感覺從頭到腳都被過度開發過一遍,而且方天曉從來不管他難不難受,最多就是在他真撐不下去的時候停手了。
他不喜歡這樣。
身上穿的睡衣不夠暖和,他又裹了一件棉的,裡面的衣釦還沒有扣上去,他想著等一下方便自己解開,用那些佈滿全身的吻痕,控訴一下方天曉越線的舉動。
他不喜歡每次都被弄得那麼痛,也不喜歡被咬疼,更不喜歡這種變態的佔有慾。
今天是週六,他踩著棉拖鞋出去的時候就聽到廚房裡的動靜,方天曉正站在灶臺前,把罐裝的牛奶倒進奶鍋里加熱。
方天曉長得太正經了,哪怕情動的時候都只是臉頰微紅,呼吸稍亂,盛醒估摸著就算在公共場合自己躲在桌子下面幫他吹簫,旁人也看不出有什麼異常。
這麼正經的人做起正事來,樸素而迷人。
居家型。
如果他某天突然想結婚,搞不好就直接娶了。
可惜方天曉上起他來一點都不居家,每次都把他搞得死去活來,想到這裡,他又望而卻步了。
和方天曉在一起做久了,他一定會英年早逝的。
他一方面捨不得方天曉對自己處處周到的照顧,另一方面又覺得兩個人之間的性生活不和諧。
他最討厭不和諧的性生活了,如果不是方天曉的前戲讓他爽到不行,他鐵定把人踹翻了。
兩種矛盾的原因促使他放緩腳步,猶豫了下才從後面抱住方天曉的腰,用臉蹭蹭他的後背,“曉曉,你今天能在家裡陪陪我嗎?”
方天曉攪拌著奶糊的動作頓了頓,“我下午要去打工。”
“還打工?你不是賺了不少錢嗎?”
盛醒覺得方天曉可能是股市賺了,因為最近冰箱裡的食材越來越好了,有些他在自家家裡的廚房也見過,都是自己愛吃的,想到這裡,他又念起方天曉的好了。
方天曉做的好像都是自己愛吃的。
他不喜歡的,餐桌上從來沒出現過,方天曉搞不好可能是他上輩子的老婆。
而且除了做的時候很兇殘,方天曉從來沒在別的地方虧待過自己,就連他突發奇想說要在陽臺上養花,第二天早上他還沒起床的時候那盆花就已經擺在他旁邊,用小小的木凳子端著,一睜眼就能看到。
這麼仔細想想又覺得方天曉簡直就是新世紀好男友的典範。
盛醒的眉目斂了斂,戀戀不捨的抱著他,“我想你陪我,我們還沒正式約會過。”
“約什麼,都住在一起了……”方天曉用手肘輕輕推了推他,“放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