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畢竟需要父親,我以前是沒有能力,我現在有能力了照顧你們娘倆了,你為什麼還在猶豫呢?
面對壓力,我又一次被說服了,與其說被說服,還不如說是我自己內心深處一直渴望的生活我還不能放棄。何況跟楊洋的感情現實嗎?兩個女人真的可以長久嗎?為了孩子,我或許真的應該像我的母親一樣犧牲自我的感受,而不是自私的維護自己的同性婚外情。
於是我答應了儘快去北京面試,但內心的糾結依然存在。楊洋說明天繼續陪我針灸,明天見到她我該怎麼跟她說然後讓她平靜的接受我的選擇呢。放棄與被放棄同樣殘忍,畢竟,我已經愛上了楊洋。
那是四月初的一天,那個清明小長假。我終身無法忘卻。
中午我吃完午飯從家出來,和楊洋約好了在中醫門診見面。我們到那時,人家還沒上班,還是午休時間。我就跟楊洋在車裡坐著聊天。
“李青託人給我在北京找了一份大學的工作”
“那個學校什麼情況”
“很正規,解決編制,我近期去面試一下”
“你答應了?”
“嗯”
“什麼時候答應的”
“昨天晚上”
“可是昨天下午回來的火車上你還在跟我重複那個櫻花的約定”
“楊洋,對不起”
我一邊說,一邊掉下了眼淚,楊洋,我何嘗捨得離開你啊,可是我還有別的選擇嗎?我用什麼理由說服李青接受我們繼續兩地分居,用什麼理由讓我放棄孩子的前程,用什麼理由讓媽媽接受我們岌岌可危的婚姻。
“圓圓,你怎麼能這樣呢?憑什麼讓別人對你召之即來揮之即去,他面對選擇的時候放棄了最需要他的妻子和孩子,現在孩子大了,招呼一聲,你就過去,你還有一點做人的尊嚴嗎?”
“可是,他說如果我放棄這個機會,孩子長大了會恨我的”
“那如果孩子知道真相,會恨他幾年來對你們娘倆的不管不顧嗎?”
……
我們的爭執聲音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