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還拿出去不少吶。”
“你媽身體還好吧?”
“還行,這幾年淨靠她幫忙接送孩子了。”
南方人喜歡吃鴨子,這和地理環境有關係,南方雨水多、河塘密佈,鴨子喜歡游泳,一邊游泳一邊吃水裡的浮萍水草、小魚小蝦,根本不用額外餵食。雞不會游泳,掉進水裡就得淹死。武漢特產“周黑鴨”十分有名,鴨肉又麻又辣,色澤豔麗,鮮香怡人。
晚飯,吳振邦老婆做了一大桌子菜,一家三口坐在一起吃團圓飯。
“你們打算住多久?”吳振邦一邊啃鴨脖一邊問。
“我把工作辭了,雨涵辦了休學。”吳振邦老婆淡淡地說。
“什麼?不是隻住一兩個星期嗎?”
“我改主意了,過幾天就給雨涵辦入學,上日本學校,她學學日語也好,你還有一年畢業,我們倆一起陪讀。”
“這能行嗎?”
“爸爸,你不歡迎我們嗎?”女兒說。
“歡迎,就是我獎學金不多,東京物價貴,三個人生活費好像不夠用。”
“生活費不用擔心,我從家裡帶了一些錢,我也可以出去打工。”
“打工可累呀,你能受得了?”
“受得了。”
“我看,你們住一段時間還是回去吧?”
“我們暫時不回去,明天去給雨涵買張床。”
“對,我和媽媽不回去。”女兒堅定地說。
晚上,吳振邦女兒睡在客廳,夫妻倆躺在一張床上好長時間誰也沒說話,吳振邦知道老婆沒睡著。
“信收到了?”吳振邦問。
“收到了。”
“你這是何苦吶?咱倆還是分手吧。”
“我不分手。”
“我和你已經沒有感情了。”
“睡覺吧,我累了,有什麼事明天再說。”吳振邦老婆翻過身去。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婚姻受法律保護,同時受道德約束。別看吳振邦和潘姐在一起時充滿激情,可激情過後總有一絲不安、一絲愧疚和一絲空虛。一些人和第三者結婚後,新鮮感消失,各種缺點毛病逐漸顯現,一方或雙方開始不自覺地與原來婚姻進行比較,甚至開始懷念原配,這就是婚外情婚姻的悖論。
第二天晚上,吳振邦要睡沙發,女兒死活不同意,夫妻倆只好又睡到一張床上。
“明天別玩兒了,先去買張床吧,雨涵總睡沙發不好。”吳振邦老婆說。
“好吧。”
“附近有小學吧?應該儘快去看看。”
“你還真準備長住?”
“是,你總不能把我們娘倆兒攆到大街上吧?”
“翠萍,我們離婚吧,我外面有人了。”
“有就有吧,我不離婚。”
“你怎麼這樣——”
“睡覺吧,明天還有事。”
潘姐從英國回來,一下飛機就聽說吳振邦老婆帶孩子來了,潘姐感覺到事態嚴重,看來吳振邦老婆不是一般人,肯定有一場戰役要打,急忙和吳振邦見面。
“你老婆來了?”潘姐焦急地問。
“是,來了一個星期了。”
“她怎麼說?”
“她不想離婚,還要和孩子一起陪讀。”
“你是怎麼想的?”
“我跟她說了離婚,她不同意,我不想當著孩子面吵架。”
“她不打算回去了?”
“工作都辭了。”
“她這是要破釜沉舟哇!好,你到我這裡來住吧!”
“什麼?”吳振邦被兩個女人整得有點兒痴呆了。
“你到我宿舍住,別管她們倆。”
“這怎麼行?我女兒下週要上日本小學,她一句日語也不會說。”
“你老婆這是要把你拖住,把咱倆攪黃。”
“我沒和她過夫妻,生活,咱們可以經常見面。”
“那我成什麼了?我不成第三者了嗎?”
“她不同意離婚,萬一鬧到我們學校,教授知道了會影響我畢業。”
“你就想著自己,你怎麼不想想我?”兩人的談話不歡而散。
讀者朋友,潘姐算不算第三者?在吳振邦老婆沒來之前可能不算,現在就是第三者,潘姐敏銳地覺察到這一點。整件事情到底怨不怨潘姐?潘姐應不應該負責任?潘姐應該負責,但不應該負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