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2 / 4)

小說:惡魔領主 作者:莫再講

給自己的父親一個暗號——我已經在這個破地方撐不下去了,快給我點護身符保平安啊。

他原本猜想,自己的父親應該會像之前那樣,再從軍隊裡抽調一些侍衛給自己,但是萬萬沒想到,領主給他的是一整支編隊的王國騎龍軍團!

要知道,這個可不是誰的私兵,而是屬於王國的正規軍隊,蘭斯做夢也沒想到老頭子竟然給他派來整整一支駐軍。

雖然最後五千人的部隊被吉爾帶走了兩千,但是剩下的三千人,也足夠蘭斯成事了。

事態的發展已經進入了蘭斯計劃的收尾部分,有了這三千的助力,蘭斯更覺得如虎添翼。唯一可惜的就是,這支騎龍兵團和蘭斯身邊的那些效忠於他的黑甲侍衛不一樣,他們不是蘭斯的私兵,而是王國的軍隊,蘭斯雖然被賦予使用他們的權利,卻同樣無法更改他們的既有編制,同時不能命令他們去襲擊友軍的村莊軍隊,除非對方是王國的敵人或者蘭斯遭到了襲擊。

但是很顯然,這幫被蘭斯直接定義為恐怖分子的冒險者們就不在其列了,蘭斯二話不說,趁著夜幕降臨,那些冒險者們想要收拾行囊逃跑的時候,在主要的道路口伏擊了他們。

開玩笑,蘭斯制定了那份管理法案,是為了讓人遵守的,而不是拿起了自己觀看的,要是這群冒險者都逃走了,蘭斯找誰去實施去,而且這麼好的勞動力,蘭斯一開始就沒打算放過。

那群冒險者們明顯就被白天發生的事情嚇破了膽,在他看來,這剩下的幾百號人都有一個明顯的特徵——他們要麼就是人數不多的小團體或是獨行俠,要麼就是缺乏抗爭精神的保守派,至於那些敢於真正“糾正”郡長錯誤的人們,早就在白天那場流血衝突中被蘭斯的好哥哥吉爾屠殺了乾淨。

這些人要麼勢單力薄,要麼缺乏主見,當他們看到自己逃命的道路上正有一群早已準備好的軍隊設伏自己的時候,早已被嚇得魂不附體,這個時候蘭斯說什麼,他們也只有答應的份了。

這位深淵有史以來並不一定是最殘暴,但卻一定是最喜歡給人扣帽子站在道德制高點胡攪蠻纏的郡長大人,宣讀了他們公然挑釁郡長威儀,煽動暴亂的罪名,併為記錄在案的每一個冒險者,設立了3年的刑期。

慷慨的郡長大人同時也給了他們一個選擇的機會。

要麼死,要麼留在咕嚕嶺服役,等到刑滿釋放的時候,才能夠自行離開。

只能說,當時的冒險者大多數都明智地選擇了後者,畢竟,比起義無反顧的去死來說,活著總是能夠看見希望的。

儘管內心懷揣的怨憤和不安,但是在這盤早已決出輸贏的棋盤上,冒險者們只是任人挪用的棋子而已,蘭斯逼迫他們留下,與其說是看中了這群能力出眾的冒險者能夠給咕嚕嶺帶來效益,不如說是看中他們未來的潛力。

他需要這些人來為他工作,所以不惜用計殺掉另外一半人來震懾他們,讓他們服從於自己。不過蘭斯好歹也知道過猶不及的道理,如果自己這個郡長的手裡沾染的血腥太過,將來容易被人記恨尋仇,所以他一早就找好了頂缸的——他那位身手不凡,身居高位的哥哥,正好適合擔任這個被人怨恨的位置。

事後,蘭斯也在各大場合多次表示扼腕:“哎,我那個哥哥就是殺心太強了,明明是一場誤會,卻演變成這樣的結果,我這個弟弟真是難辭其咎啊。”

到了這裡,蘭斯的計劃已經基本成型,接下來,蘭斯什麼都不需要做,只需要等著在這場血染的計劃中洗白就夠了。

這位善於在背後玩弄人心的惡魔,非但沒有苛刻地對待這幫名義上的罪犯,甚至對他們頻頻示好,不但主動地幫助他們在咕嚕嶺解決了生活食宿的問題,並在其他方面要求也寬鬆,只要這幫冒險者不離開咕嚕嶺,不違反蘭斯出臺的冒險者法案,那麼,他們在這片土地上做什麼,蘭斯都不會過問。

這群愚蠢的傢伙信以為真了,他們根本無法理解,當他們開始遵守蘭斯那份冒險者管理法案的時候,這一場較量就已經是蘭斯贏了。

儘管在最初的一段時間,被強制留下的冒險者們對於自己無法離開咕嚕嶺這一項限制頗具微詞,但是隨著生活漸漸安定,而冒險者的權益依舊受到保障,時間開始沖淡他們的反抗心理。

畢竟殺戮的事是吉爾乾的,怪罪不到蘭斯的頭上,而冒險者管理法案,也確實是因為一開始是冒險者滋事,郡長才以此為契機頒佈的——以至於到了後來,冒險者當中竟然生出不少替蘭斯辯解的聲音,尤其是當蘭斯用上懷柔政策的時候——他允許有家室的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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