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晨的位置衝了過去。
“五光十色的光束……巔峰幹麼暴露自己的位置?”
“不對,難道是巔峰被人殺死了,有人從他身上得到了裝備,拿出來看……不然巔峰為什麼會拿裝備出來!”
“巔峰到底是想幹什麼……暴露自己的位置,吸引玩家追殺……這對他有什麼好處嗎?”
那道五光十色的光束在天空出現了十多秒鐘,就消失了。而光束對應的位置還有點遙遠,至少是在千米之外,那些玩家想要追過去,在這大沼澤之中,至少也得需要十多分鐘的時間。
林夕晨卻是估計著,那群數十萬的孔雀過來,也至少得十多分鐘的時間,它們到的時候,這些玩家也到了……然後,倒黴的就是那些玩家了!
收起裝備的林夕晨,在密林之中快速移動,幾分鐘的時間就回到了林夕顏他們躲避的沼澤位置,用力的拽了兩下繩子,就又消失不見了……
十多分鐘的時間,足夠相當多的玩家進入大沼澤之中。
兩萬,三萬,四萬……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更何況在遊戲之中是不會真正死亡的。
近十萬的玩家衝入大沼澤之中,這個時期,遊戲還沒有真正的公會的存在,沒有各自的標記,這麼多人集中在一塊,混亂是必然的。
“那些人是什麼人?怎麼跑到我們前面去了?”
“不知道,不是我們的人,好像是一家小工作室的人吧!”
“靠!要是讓他們搶先找到巔峰……不行,給我打,將他們拖住,他們人不多!”
“砰!砰!”
“砰……”
亂戰就開始了!
一向都相安無事的玩家們,因為林夕晨的關係,因為數十億,甚至以訛傳訛,變成數百億數千億聯盟幣的物品,第一場玩家戰爭爆發了!
槍!
手槍!
狙擊槍!
這是現在地球區玩家的主流武器,怪物掉落武器的機率非常低,大多是掉落一些小飾品。而且,一個玩家玩這個遊戲這麼多天了,還有大部分的玩家是從來沒有打出過裝備的。
這就是一場叢林槍戰……打起來非常來勁,一把手槍,就算是沙漠之鷹,想要殺人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往往數十槍都殺不了一個人,一槍打下去就是幾點甚至連一點生命值都打不出來。
噼裡啪啦作響的槍聲,玩家死亡的速度極慢……都是20級左右的玩家,身體防禦力都遠遠超過了普通手槍的攻擊力,在現實之中,都是屬於武林高手一流的人物,要是練就金鐘罩鐵布衫之類的硬功夫,那就是除非子彈打中眼睛、嘴巴、耳洞之類的要害部位,不然根本就打不出像樣的傷害!
都是一群在浪費子彈的傢伙而已。
狙擊槍就不一樣了,配合上穿甲彈,槍槍見血,最少都能夠打出一兩百點的傷害,狠一點的可以直接斃命。
但是,對於這些不算是用槍高手的玩家來說,狙擊槍還是在大草原上最好用,地勢開闊,一目瞭然,指哪打哪。這幾天,大草原上面的幾隻變異生物,都是在狙擊槍之下飲恨而終的。
戰鬥很激烈,噼裡啪啦的蔓延開來!
吸引了不少大沼澤之中的毒蟲猛獸過來,死亡的玩家,大都是被怪物殺死的,而不是被玩家殺死的。
這種情況,可以說是受到林夕晨影響而造成的,全部使用槍械武器,導致身體屬性根本就發揮不出應有的作用出來。不僅僅是地球區是這種情況,其他的星球區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誰讓林夕晨用一把手槍都能夠搞定變異生物呢!
誰讓林夕晨頻繁的使用狙擊槍對付各大BOSS呢!
林夕晨可以說是引領潮流的人物,一旦他改變戰鬥風格,就會有無數的玩家跟隨。
現在,林夕晨已經跑出很遠的距離了,他已經看到天空之中鋪天蓋地的孔雀朝著那個戰鬥爆發的地區過去。相信,一會孔雀到達的時候,玩家們就會一致對外,不會再自相殘殺了。
孔雀東南飛……
到達目的地的時候,玩家也就發現了異狀。
怪物和玩家是完全對立的兩個組織,看到鋪天蓋地的孔雀過來,不約而同的停止了戰爭。
“……”
“……”
現在,剛剛還在打得你死我活的玩家們,已經不知道說什麼好了,雖然這裡只是大沼澤的邊緣,但是不能騎車,只能依靠自己的雙腳跑。孔雀王是在天上飛的,肯定比他們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