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也是我從青島回A市的日子,我是坐上午的飛機和劇組一起回來的,本來和江瑤約好了去遊樂場,一起的還有程律師和程律師的妹妹,因為程沛然的妹妹是我的粉絲,程律師就陪她一起來,我們說好了在遊樂場匯合。
但是突然出了意外,程律師的妹妹有事來不了,來的是程律師的堂弟,他堂弟不想去遊樂場,想去海洋館,而我想去的是遊樂場,這裡意見相左了,和我熟的人都知道,我這個人有點小性子,有時候非常的任性,因為和之前約定的不同,我非常不高興,就讓江瑤親自來機場接我,否則我不會去海洋館的,下面是當天我和江瑤發的訊息:(這裡是當天黎欽發給江瑤轟炸訊息的幾張截圖,完美印證上面所說)
但是江瑤她覺得我是無理取鬧,遷就下個小孩子怎麼了,但是我就是不肯,於是她也生氣了,完全沒有來接我的意思,她和程律師以及程律師的堂弟一起去吃飯等我來,但是我仍舊沒去,之後他們就到了海洋館等我,一邊玩一邊等我,但我們雙方都非常堅持,互不讓步,這一鬧就鬧到了晚上。
我當天幾乎在機場待了一整天,拼命裝可憐,當時我還問機場的服務人員借了化妝品給自己化了個憔悴的妝容,就想待會見到江瑤的時候讓她心疼下我,這個有很多機場工作人員可以作證的,我那天一個人在機場角落待了一天,真的非常的可憐,當然了,這也是我自己作的,太幼稚了。
終於到了晚飯時分,江瑤才跑來接我,我們幾個去綠島了,那裡的服務生見過我們,肯定有印象。
這就是所謂“約會”的真相,可不知道為什麼這些照片上只有他們兩人的身影,但是相信有判斷力的人都會發現,他們之間並沒有任何親密的舉動。
四、看到有人說江瑤出差的事,江瑤和程律師去青島出差沒錯,但我是同行的,當時外界都說我是為了緋聞物件才去的青島,完全不是,是程律師告訴我他要帶江瑤去青島出差,問我要不要去那裡玩,但是我有工作,最後就想出這麼個辦法:改取景點。我是想和江瑤多相處才這麼大費周章的,而且是程律師給我的情報,他知道我在追求江瑤所以主動幫我的,提前告訴了我讓我有了改取景點的時間餘地。
至於同房,那是個總統套房,住在裡面的不止有程律師和江瑤,還有青島方面的另外幾名工作人員,每個房間都有門鎖,和另外開房間並沒有什麼區別,我也去住過一晚。而且他們經常要通宵討論案子,忙得幾乎連睡覺的時間都沒有,大家都是輪流睡的,非常辛苦,所以不是隻有他們兩個人在套房裡,很多人,都是工作需要,那個總統套房是他們的臨時辦公地點,這個我們劇組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有不少人上去做客過,我們住的是同一家酒店。
另外,昨天江瑤和程律師又去青島出差了,我又是同行的,總之江瑤去哪我就去哪,程律師現在就在我身邊,我給大家拍個照好了(這裡附的是兩人剛剛拍的合照,黎欽還拿了程沛然的手機戳到螢幕前面,把時間也一併拍了下來,凌晨2點45分,完全是現拍的)
所以這件事真的是有人沒事找事,他們兩個人完全是清白的,程律師更是池魚之殃,因為我知道這件事是誰做的,她針對的完全是江瑤一個人,可卻拉了程律師一起下水。
我想對那個人說:我永遠不會喜歡你的,請不要再做無用功了,求而不得就使這種歹毒的手段敗壞一個女孩子的名聲,你真的是我見過最無恥的人,我真的不想曝光你的名字,上次已經警告過你,希望你能夠適可而止,你捫心自問,江瑤有做過任何對不起你虧欠你的事情?你們甚至都不熟,話都沒說過幾句。
請不要一錯再錯了,如果還有下次,別怪我不顧情面,人都是有底線的,做到這步我已經仁至義盡,希望你好自為之,但我們以後不再是朋友了,各自珍重。”
黎欽這長微博將近兩千字,把這則劈腿醜聞用完全合理的改編扭轉了過來,並且他還上了不少證據,還有各種認證,每一點都說得有理有據毫無破綻,每件事的連線都非常自然,毫無違和。
有撒謊的部分,但是這部分是無法證明他撒謊的,他說當天還有第四個人,誰能說沒有?誰能有證據說沒有?他說當天是約好的,誰能說他不是約好的?他說程沛然全程幫他,誰能說他瞎說?誰都說不了,根本沒有可以攻擊的餘地。
並且最重要的是,他給自己留了後路,就是最後的那段話,他雖沒有指名道姓,但是意思表達得很清楚了,是有人惡意陷害江瑤,如果後續還有什麼爆料,在沒有照片等證據的情況下,都可以同樣視作誣陷,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