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讓你到我哪裡住,房間又多,離你公司又近,你偏偏要繞到這裡來住。”
黎沫對這件事情早就聽的麻木,玩笑道:“我還不是怕你對我圖謀不軌。”
“就你…”鍾逸還真配合的低頭對她上下打量起來,弄的黎沫左右不適,只聽他接著說:“就你這小身板,還輪不到我想入非非的地步。”
“鍾逸,你找死!”黎沫腳踩著十厘米高跟鞋也能跑著向對方打去,絲毫不覺困擾,只是那形象,不言而喻。
這就是他們這種十多年依然要好的關係。
與鍾逸相識十幾年,十幾年的要好關係,黎沫不仔細想來,都差點忘了他們是怎麼認識的。
說起他們的相識,還得源於另一個女生,她的初中同學,鍾逸談了不到兩月的初戀女友。
當初她初三時,黎沫的哪位女同學有一天就拉著她到陽臺指著操場上那個正在投籃,最高卻又最黑的男生問:你覺得他怎麼樣?
她當初是怎麼回答的?就那樣,膚色還有些黑。而她哪位同學卻不為然,抱著不追到手不死心的勇氣堅持了下去,因為這段相識,黎沫後來也順其自然的知道了這個男生,知道他叫鍾逸,知道他還跟自己同一層樓,只是他在最左邊的教室,她卻在最右邊。而他初二,她初三。
只是她對這人依然沒什麼感覺,就算偶爾從她教室路過,她可以因為認識而多看對方几眼,用她當初的形容,也就感覺臉很漂亮,五官很深邃,個子很高,但真的不喜歡他多黑一度的膚色,比不上她自己班的哪位班草。
那時她跟哪位初中同學關係也較好,她一看見對方有什麼情況就會告訴自己哪位同學,後來他們真的在一起了,她也覺得沒什麼奇怪,可她就一點想不通,他們是怎麼在一起的。
後來關於鍾逸的話題,也就成家常了,倒是他們最後走到分手,是她沒有料想到的。至於分手,她哪位初中同學有一定責任,可鍾逸也錯在不相信,最終走到了盡頭。
當黎沫現在想來,這又能怪誰呢?在兩人沒有任何堅定的基礎下,加之自己哪位初中同學身邊又突然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