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她對羅伯特有一點影響,分散他的注意力,因此,也有點分散突擊隊的注意力。
他們有兩個孩子。任務開始的時候,羅伯特把他的家人從以色列帶出來,首先在布魯塞爾安頓下來。他知道他會經常去比利時,所以讓佩佩和孩子們住在那裡似乎就有道理了。他每次出差從布魯塞爾經過時都至少能跟他們待上幾個小時。但這種短時間的相聚不能解決問題,只會使羅伯特和佩佩更加心神不寧、魂不守舍。所以最後,羅伯特把一家人搬到了華盛頓特區,準備在執行任務期間一直讓他們住在那裡。佩佩最喜歡的一個叔叔住在那裡——他是歐洲某國大使館的一個外交官——他非常願意她和她的孩子住在他的家裡。
阿弗納理解漢斯為什麼不願意去把這個訊息告訴她了。
“我們先去日內瓦,”阿弗納說。“然後,我自己飛往華盛頓。如果斯蒂夫願意跟我一起去,也行。我們回來後,再繼續。無論發生什麼,我們都要把恐怖頭子們幹掉。不搞大的策劃,也不用炸彈,什麼也不搞。只剩下我們三個了,但是沒問題,因為我們要採取不同的措施。漢斯,我們不在期間,與路易斯保持聯絡,讓他搞到那三個恐怖頭子的情報。”
“好樣的,夥計。”斯蒂夫說。
還有一個突襲的辦法。這種辦法要比他們之前使用的辦法危險得多。以前使用的辦法經過仔細的策劃和精心的設計。而這種辦法讓他們幾乎沒有機會逃跑,即使不是一種自取滅亡的辦法,也是一種相當鋌而走險的辦法。但它是可行的辦法。
正面攻擊,依靠奇襲和火力。
這種辦法不是跟蹤一個目標,直到搞清楚他的日程安排和生活習慣,不是精心策劃逃跑路線,不是使用炸彈讓自己從暗殺現場脫身,而是隻根據兩個情報,即時間和地點就進行突襲。只要搞清楚目標的位置和時間。別的什麼也不管。
比如,如果他們能搞清楚薩拉米在一個特定時間裡在一個特定的地點,他們三個人就會毅然決然地拿起衝鋒槍把他幹掉。不管他所在的位置有什麼特點,他周圍有多少警力,突擊隊後來有沒有機會逃跑,甚至不顧旁觀者的生命,暗殺活動是不是會被發現。這是一種完全不同的方法。如果殺手們較少考慮,或者不考慮後果,見人就殺,這種辦法有可能可行。但他們與目標之間的距離必須在六七十碼以內。
只有三個人的突擊隊在考慮實施突襲時,被迫採用了這樣一種近乎莽撞、不顧一切後果的方式。
“當然,我不是說這是我們的第一選擇,”阿弗納補充道。“雖然我們只有三個人,但我們有路易斯和他的人的支援。我們也許能僥倖成功。當然,我們要繼續尋找更為明智的辦法。我的意思是,我們不要排除任何一種可能性。我們要努力尋找好的辦法作為我們最後的辦法。不要堅持零風險。
“你們同意嗎?”
“我同意。”斯蒂夫立即回答道。接著轉向漢斯。
“嗯,”漢斯說。“坦白地說,這不是一個指揮決策。嚴格地說,我覺得我們沒有權利這麼做。阿弗納的提議正在改變這次任務的目標,或者至少顛倒了主次。這種事情我們應該交給總部去決定。”
“但是,”漢斯停了一下之後繼續說。“事實上,我同意。我只希望我們要對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心中有數。”
毫無疑問,他是對的。他們正在捨本逐末。而且,跟阿弗納和斯蒂夫一樣,漢斯也難以放棄。他在雅典對付穆扎斯的行為就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跟其他人一樣,放棄的想法漢斯是完全不能接受的。這一點也許是這類任務中無法避免的問題。一開始就全身心投入這項任務的人,也許會因為太投入而在理智或有利的政治界限前停不下來。他們也會互相施加心理壓力:不管發生什麼都要繼續到底。正如阿弗納後來對斯蒂夫所說:“我不擔心漢斯。如果我們說繼續,他沒法不同意。”
但是,漢斯還提出了一點。
“你談到路易斯和他的人的支援,”他說。“我認為我們應該也要考慮一些別的東西。自從倫敦開始,我就一直在考慮這個問題。
“除了我們五個人,誰知道我們要去倫敦?只有路易斯。誰知道羅伯特在比利時?還是路易斯。”
“現在卡爾死了,羅伯特也死了。如果我們是被‘爸爸’出賣的怎麼辦?他把恐怖組織頭子們賣給我們,為什麼不能把我們也賣給恐怖組織頭子?你考慮過這個問題嗎?”
實際上,阿弗納考慮過這個問題,考慮過很長時間,苦苦地考慮過,整個夏天都在考慮。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