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3 / 4)

們也會看見他。阿弗納被他們看見已經夠糟糕的了。同時這樣做也意味著又要把百分之五十的攻擊力量分出去。後來,阿弗納想起來他當時那一瞬間的想法恰好就是這些軍事術語。必須做出一個決定。阿弗納不能隻身追擊兩個恐怖頭子了。因為斯蒂夫守著三個戰俘,失去了行動能力,漢斯站在教堂門口,毫無助益。如果牧師們決定把他推開,從門裡往外走,會是什麼樣的情形呢?他一個人阻止不了他們。斯蒂夫不用槍就阻止不了他們。然而槍是無論如何不能用的。“以色列特工在教堂裡把牧師殺了”——這件事在一分鐘之內給這個國家造成的傷害,比恐怖頭子們在五年之內造成的傷害還要多。

阿弗納一邊開始向後撤,一邊用槍管威脅地畫著圈。

他只好命令中止這次任務。

他看見牧師們嚇得呆若木雞,在原地站了幾秒鐘,也許更長,一動也不敢動。這給了他和其他人足夠的時間撤離。

他從房間裡退出來,左手砰地把門關上。他向樓梯跑去——同時呼叫斯蒂夫,這樣他就不會錯誤地開火——跑上樓梯之後,示意他的同伴跟著他。斯蒂夫盯著他,什麼也沒問。三個阿拉伯人躺在血泊和牛奶裡。有一個人在呻吟,明顯還活著。另外兩個人阿弗納就不知道了。漢斯蹲在前廳的一根柱子後面,手裡拿著槍。

“怎麼了?”

“沒什麼。”阿弗納把槍收起來,回答道。“那裡沒有人,只有三個牧師。”儘管阿弗納幾乎不說意第緒語,但出於某種原因,“牧師”這個詞他還是使用了意第緒語。“我們都離開這裡。”

一兩秒不到他們就上了車。外面天還沒有黑透。他們在教堂裡只花了七八分鐘時間。“盧塞恩。”阿弗納指著西方對羅伯特說。他的第六感覺告訴他不要回蘇黎世。他為漢斯和斯蒂夫開啟車門,然後等卡爾開著第二輛車跟上來。

他們中速行駛在白雪覆蓋、蜿蜒曲折的山路上。阿弗納想讓他們把隨身攜帶的槍支和煙幕彈扔掉,但後來改變了想法。如果他們在接下來的四十分鐘內遇到了麻煩,那隻能意味著牧師們報了警。他就會被他們認出來。聰明的辦法是他一個人開一輛車,帶著所有的武器,讓卡爾和其他幾個人開一輛車。這樣他的同伴就不會受到教堂裡槍擊事件的牽連了。讓所有的人都抓住就不好了。

為轉移槍支彈藥,他們在路邊停了幾秒鐘。羅伯特說:“我們重蹈了利勒哈默爾的覆轍,是不是?”

“重蹈利勒哈默爾的覆轍,你什麼意思?”斯蒂夫憤怒地說。“我們沒有向任何侍者開槍。我們殺的是三個拿卡拉什尼可夫自動步槍的人!你以為那些傢伙去瑞士教堂是為了吃飯?”

“好了,以後再說吧。”卡爾說。“我們現在只管開車。”

阿弗納已經決定了,如果他被攔下來的話,他就說他從科莫湖來,剛過義大利邊境。他對那個地方很熟,知道怎麼描述這個地方。他所持的德國護照過境的時候不一定蓋戳。如果他們不搜他的車,不發現這些槍,臨時編造的“科莫湖”也許就成功了。

然而,在通往盧塞恩的路上沒有障礙。

在盧塞恩,他們住進了安全屋。阿弗納在附近的一個電話亭裡撥了一個當地的電話,讓一個人來把武器拿走。然後他給“爸爸”在蘇黎世的聯絡人打了一個電話。

“他們不在那裡。”他對接電話的那個人說。

“在,他們在。”那個人回答道。

他們的談話就這樣結束了,別的任何話都沒說。誰說得清薩拉米和阿布·達烏德在不在格拉如斯?但說得清的是,教堂裡發生這一切之後,他們再也不會在那裡待很久了。有一點斯蒂夫說得對,毋庸置疑:三個身穿黑色羊毛衫的阿拉伯武裝分子,之所以在那裡不僅僅是為了吃午餐。

“這次跟利勒哈默爾不一樣還有一個原因。”阿弗納對回到安全屋的羅伯特說。

“什麼原因?”

“我們他媽的沒被抓住。”阿弗納說。“對不對?”

第十四章 倫敦

1974年5月,阿弗納、卡爾和漢斯到了倫敦。

這是阿弗納第二次來英國首都。特工野外訓練期間,他在那裡待過幾個月。他的線人主要在德國——當然,除了“爸爸”之外——就好像漢斯的線人在巴黎、卡爾的線人在羅馬一樣。倫敦和阿姆斯特丹是羅伯特和斯蒂夫經常去的地方。但夥伴們在見線人這一點上是靈活的。只要有什麼傳聞,誰在他們就派誰去查,畢竟他們只有五個人。雖然線人——不僅僅是阿拉伯人,所有的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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