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御路兩旁凡比較破舊的民房也要拆毀。按照規定,所在州縣對每間被拆瓦房發放一兩銀子的補助(草房半兩),云云。
(35) 參見《履園叢話》卷1《獨力捐辦御道》;《嘯亭雜錄》卷4,“黃文襄”;以致上諭,“蘇州尚有稱為黃老虎者”,乾隆四十四年二月丙子諭。
(36) 《清經世文編》卷20,《上兩江制府黃太保書》;其實皇上對黃廷桂亦非沒有看法,如乾隆十二年四月諭:“汝總以不善交結,不肯逢迎自居,此即汝巧處也”;乾隆四十四年二月丁丑諭:“黃廷桂之為人,論不免謂其深刻。間或近於揣摩朕意者,容或有之;若直言極諫,則實無其事”。
(37) 以上參見郭成康:《清史編年》第5卷。
(38) 偽稿久已失傳,《郎潛紀聞三筆》第772頁雲:偽稿密參在朝多人,如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徐本、尚書訥親、海望等;另據小說家言,其首乃“為諫奏皇上節慾勞政、愛養舊臣、體恤八旗勳貴、擯棄小人、獎拔君子為治天下,臣孫嘉淦跪奏……”數語;大略指皇上用人如積薪後來居上,擱置先帝老臣,寵幸後宮,甚或與外戚之屬曖昧情事;“今皇上欲追堯舜之君,而行桀紂之事,欲思聖祖之道、世宗之法,而效前明聲色狗馬之俗,南轅而北轍,遂令天下失望,不亦惑乎?”參見二月河《乾隆皇帝·風華初露》,河南文藝出版社1999年版。
(39) 乾隆十七年十二月壬子諭。
(40) 乾隆十七年十二月己巳諭。
(41) 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丙午諭。
(42) 此案首犯馬朝柱遠揚天外,經年未獲。由於不能查明“西洋寨”之確切所在,而馬又一再向信徒聲稱“西洋國”有明室後裔,是他的小主人,還有吳三桂後代及民間傳說神奇人物李開花等,不日即將在西洋起事,帶兵殺入中國,興復明朝雲雲。因此皇上疑慮重重,在以後持續多年的對馬朝柱的搜捕中,甚至“一切歐洲人”,即“西洋人”,“都被看成了這個叛逆的同夥”,而受到逮捕和迫害('日]鈴木中正:《乾隆十七年馬朝柱的反清運動》,《明清史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43) 《清代文字獄檔》,上冊,第111~118頁。
(44) 乾隆二十年十二月庚戌諭。
(45) 乾隆二十二年十二月甲申諭。
(46) 乾隆二十年四月丁卯諭,《高宗實錄》卷487。
(47) 乾隆十七年十月癸巳諭。
(48) 乾隆十六年十月戊午諭。
(49) 乾隆十七年十月丙午諭。
(50) 乾隆十七年十二月丙午諭。
(51) 乾隆十七年六月壬辰諭。
二、二次南巡
6.東巡謁陵,木蘭秋獮
乾隆十六年首次南巡之後,乾隆十七年八月,陝甘總督黃廷桂奏:據布政使張若震稟稱,在京時蒙大學士公傅恆面諭,“皇上於二十三年西巡,一切事宜可從二十二年辦起”。因西巡尚無定期,並未置備,唯應建行宮二處,一在西安省城,一在臨潼溫泉,現正籌辦建造行宮木料。(1)其後,有關準噶爾內亂的訊息越來越多,及至出兵平準,所謂“西巡”取消。此後皇上再沒去潼關以西,這點就與皇祖康熙不能相比了。
平準影響了這一時期的巡幸,但皇上還是攔不住的。乾隆十九年,正是決策平準和調撥兵馬的一年,繼乾隆八年首次東巡謁陵後,皇上決定第二次謁陵。
清人“敬天法祖”,今人處於不同時代不同環境,於此難於理解,更有甚者乃將其概目為“封建迷信”,在昔日即是“大不敬”了。入關之後,清人即在京師長安左門外建堂子,把薩滿教信仰帶到北京。每年元旦,皇上先“詣堂子行禮”,後回宮接受百官朝賀。次日,及仲春秋朔日,於坤寧宮祭神。為維持傳統禮俗,朝廷還組織編寫、出版了《滿洲祭神祭天典禮》及《滿洲四禮集》。(2)每年在特定時間,都要隆重舉行儀式祭祖。這還不包括其他各種祭祖活動。
乾隆十九年五月,皇上奉皇太后自圓明園啟鑾,十二日駐蹕避暑山莊。翌日御澹泊敬誠殿,召見自準噶爾來歸的杜爾伯特新封親王車凌等,垂詢準噶爾內情。繼康熙、雍正兩朝用兵準噶爾之後,清人畏之如虎,輕易不敢言戰。及至得知幾年來準噶爾內亂確信,皇上認為機不可失,遂決定明年兩路出兵平準。
七月,奉皇太后自避暑山莊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