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歡實就意識到自己說錯話:“我聽錯了,他一直一個人在家,對你很忠誠,沒有其他人……對不起。”
燈光萎靡,尷尬的沉默時間裡,汪歡實站在她家門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她啜泣著,絲毫沒有停止的跡象。汪歡實試圖轉移話題,避開眼前這個女人的愛情悲劇。他說,自己開學大四,非著名大學不著名專業待業生。他還說,學校宿舍暑假裝修,他無處可去,本想回家,但看了一本成功學的書,決定拿出所有積蓄在她和龐城這個“高尚精英”小區租一個月的房子,爭取認識幾個精英鄰居,為未來找工作打基礎。
汪歡實喋喋不休地說下去,絮絮叨叨地塞滿兩人之間所有的尷尬。她含糊地點頭,還是哭得不可抑制。失戀多像一語成讖啊,無數次地問對方會不會因為另一個人離開自己,當時的龐城都斬釘截鐵地說“不會”,可走的時候還是毫不留情。
“你不覺得我是個很有想法的年輕人嗎?”汪歡實突然問她。
“嗯?”她走神了。
“你們公司還招人麼?我開學大四,可以先去實習一年,你覺得我不錯,再轉正。”汪歡實胸有成竹。
她搖搖頭:“我已經申請出國工作了,幫不了你。”
“就因為這事兒?”汪歡實表情有一絲不屑、一絲遺憾,他嚴肅又認真地問她,“你怎麼能因為另一個人就改變自己的人生呢?!”
她怔怔地看著對方,突然爆發了:“憑什麼就不能呢?計劃了結婚計劃了旅行,為一個人計劃了一輩子,那個人卻退出了,我憑什麼不能改變自己的人生呢!”
她本來是要去死的,跟家裡打好招呼要出國,卻在躍上陽臺的瞬間掉了鞋。
汪歡實嘆了一口氣:“我帶你去散心。我的房子下禮拜到期,租不起了。算起來,我們還有七天的緣分,你失戀,我也沒找到工作。”
直覺上,她應該拒絕,畢竟加上撿鞋的六分鐘,她認識這個男孩總共也不過二十分鐘。
她想關門,對方卻把手堅決地按在了門框上:“你死都不怕還怕我對你怎麼著嗎?你等我搬了再死,我怕鬼。”
有一種又好氣又好笑的情緒在她心裡糾纏,她在一本書上看到過,與想要自殺的人談判時,不能回答諸如“幾點了”、“起風了嗎”之類的問題的。因為這種問題都會暗示對方“時候到了”。後來想想,她之所以能答應跟汪歡實去散心,完全是因為當時的汪歡實給了她一個新的暗示“七天之後再死”。或者,她根本就不想死。
於是,她居然同意了。汪歡實提議開車帶她去看現場,但到了停車場,汪歡實推出一輛電動車,她卻不合時宜地按亮了自己的汽車。她以為的開車是開車,而汪歡實以為的開車,反正就是開嘛,管它什麼車。她不想以二十九歲高齡坐在電動車後座秀髮飛揚,那種感覺有點像郭德綱演林志穎,雖然年齡相當但怎麼都透著一種違和感。汪歡實譏諷她,死都不怕了,還怕丟人嗎?
她想想也是,死都不怕了,還有什麼好怕的?於是,北京東三環的輔路上,他們踩著電動車超過了行人與腳踏車,超過了奧拓和蘭博基尼,她覺得穿著Lanvin套裝和YSL高跟鞋坐在汪歡實的某寶大王牌電動車上的自己,有一種特別後現代的拼貼感。
他們去了音樂節,在下著雨的大泥地裡,跟臺上的搖滾歌手一起不要命地呼號。汪歡實幫她買了一雙人字拖,她把人字拖套在高跟鞋上,給自己弄了個橇——她死都不願脫下自己的高跟鞋。對的!她本來準備穿著這雙鞋去死。於是推電動車的青年帶著穿橇的女人,漫步雨中的音樂節。她想起多年以前,她和龐城也一起去過音樂節,他們租了帳篷,擠髒廁所,穿海魂衫回力鞋。她想當時也是高興的,主要是窮開心。
晚上回去的路上,電動車沒電了,汪歡實吃力地蹬著車子,他們還有十公里的路要蹬,光是想想都會肌肉痠痛。汪歡實說要不你幫幫忙吧,她說“好嘞”,然後笑著開啟手機裡的電臺軟體,下載了一段“呼兒嗨呦”的勞動號子。
男孩在前面無力地大聲抱怨著:“不能幫點實際的嗎!”
她笑著搖頭,沉默著流淚。那年她和龐城的音樂節後,北京暴雨,他騎車帶著她在雨中穿行,掉色的海魂衫把兩個人染成阿凡達和藍精靈。回家後,龐城洗了一個小時的澡,她則多了一套扎染內衣。後來,龐城再沒穿過藍色衣服,她再沒有去過音樂節。多年以後,龐城開車載她去看演唱會,依然是大雨。
龐城嘆了一口氣:“你知道那天晚上我蛋都染成藍色的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