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答應了下來後,雙方正式進入了談判階段,國內派出了一個談判小組來到西雅圖負責這件事,帶隊的是體育總局的一個副局長,而籃管中心也來了一個副主任,同時來的還有國資委的一個處長;以前負責聯絡的洪天培也跟著一起來到了西雅圖。
但是談判並沒有在這裡進行,在談判還沒有達成之前,史蒂芬還不想讓人知道,於是就又安排他們去了舊金山,莫當斯也親自趕到那裡,負責組織這次談判,同時也負責跟史蒂芬聯絡,把最新情況告訴史蒂芬,然才再根據史蒂芬的指示進行談判。
雖然說雙方已經基本上達成了協議,但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夠談出結果的,同時史蒂芬還要安心訓練,準備比賽,而史蒂芬不露面反正增加了自已的談判中的籌碼。
這件事雖然最初的時候是因為上有所好才進入了程式的,但是事後分析了一下,發現這件事如果真的能夠辦成,不光對領導有個交待,對於今年夏天的奧運會是件好事,同時對於他們這些人來說,雖然冒險一點,但也是一件巨大的政。治資本。
規化球員對於那此多重國籍的國家來說非常簡單,但是對於中國就不行了,除去那些不知名的小國外,中國的國籍是最難取得的,但是這一切對於史蒂芬來說都不是問題。
雙方首先達成的是儘量加快達成協議的共識,然後才一項一項談論那些有爭議性的東西,首先達成的是跟籃管中心的協議,籃管中心雖然是中國籃球的最高權力中心,但是在這件事上,卻是最弱的一方。
史蒂芬提出不得強制參加那些含金量不高熱身賽和慈善賽等非重要性比賽,籃管中心知道,史蒂芬的價值和影響力雖然在國內還比不上姚名,但也相差無比,但是史蒂芬的國際影響力卻要高於姚名,如果能夠參加這些比賽,他們一定能夠多從國家隊的贊助商那邊分到錢,但是史蒂芬卻是他們拿捏不住的,所以他們只好放棄了這個想法。
負責組織國家隊熱身賽事的是瑞士盈方公司,他們負責組織賽事,然後從廣告及門票收入中賺取利潤,同時也要返還給籃管中心一部分收入,打一場比賽,有沒有姚名就能相差幾倍的收入,這也是籃管中心一直強迫要求姚名參加此類賽事的主要原因。
史蒂芬也沒興趣參加這樣的比賽,當然了,有權利就有義務,史蒂芬必須全面配合國家隊在奧運會或世錦賽上的比賽,在球場上必須全力以赴,當然了,這些就算是沒有規定,史蒂芬也會照辦,沒有落入文字的內容是,國家隊的組建不管是教練還是球員史蒂芬都有一定的建議權。
跟籃管中心達成協議後,一部分手續就可以先行辦理了,這個時候國資委的人才走到前臺來,這也是談判中的重頭戲,涉及到史蒂芬的收入問題,雙方都重視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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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5章 送錢也要挑三揀四
國資委來人是全權代表旗下企業來跟史蒂芬簽訂代言合約的,這也是雙方提前協商好的補償辦法,不管怎麼說,也不可能直接給史蒂芬補償現金的,史蒂芬也沒有想達自己會輕易地拿到這麼一大筆錢。
而由國有企業用代言費的方式來補償史蒂芬,是一個對雙方來說都能接受並且有好處的選擇,用通俗的話說叫共贏,史蒂芬現在的人氣已經非常高了,而一旦他改變了國籍的話,至少他在國內的人氣值會更高,對於出錢選擇史蒂芬代言的這些企業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而對於史蒂芬來說,同樣不是一件壞事,做為一個公眾人物,也需要持續不斷的曝光才能維持自已的人氣,而廣告也是一個很有效的途徑,所以雙方很快就達成了意向,而具體的合作還要透過談判來確定。
雙方當初確立的金額是一億兩千萬以下,同時由於進行了合理避稅,這筆錢基本上能夠全部落到史蒂芬手裡,而由於這筆錢金額巨大,又是一次簽訂下來的,莫當斯和創新藝人經紀公司平分總金額的百分之三,雖然計算下來也有三百多萬。
要知道正常的佣金標準應該是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十,有的甚至還能達到百分之二十,史蒂芬享受的是超級客戶標準的優惠政策,畢竟現在一次效能夠簽下這麼巨大金額合同的球員也沒有幾個。
雖然只是假借著代言的方式給予補償,但是莫當斯仍然拿正常的代言合同來要求,應莫當斯的要求,國資委那邊提供了所選企業的企業規模、行業地位、定位、長期發展目標、產品詳情、產品定位等,除了一開始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