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2 / 4)

原來是個雌兒,我張志清教你害的好苦,這回你可落在了我的手心裡了。”

原來這張志清因為是獨子,父母一向嬌寵,便交了一班狐朋狗友,學了嫖妓賭錢,把家產都賭完後,索性連老婆都騙了賣到妓院裡,既然老婆賣掉了,再加上縣裡賭債嫖帳欠了沒還的還多,索性就不回縣裡,於是便流落在外。他這樣一個吃慣用慣的公子衙內,一份有田有房的家產還不上兩年都花銷完了,賣老婆的三十兩銀子,能禁得住他用幾天?

不兩日嫖賭都乾淨了,於是先做乞丐,後來被碼頭工人看中做了應急妻子,跟了碼頭工人做些挑擔拎包的活兒,到得這份上自然也就沒有什麼錢可賭,什麼妓女可嫖,只有一碗飯吃。

他一個吃慣用慣的公子,到了這份上,哪裡甘心過這種窮日子!

日日只是想怎樣再能發財,也曾經指天畫地,咒罵老婆不賢良,要是肯在家裡接客,他豈不就可以拿老婆的賣肉錢出去嫖了,豈不就不會被逼到賣老婆的地步?

就是我被你逼得賣了你,你也只該好好地在那裡接客,我過兩日花完了錢打上門去,告那老鴇買良為賤,訛她幾兩銀子,豈不人財兩得,多麼快活!

可惡這老婆怎麼這麼不賢良,怎麼不兩日就勾上一個相好的小白臉,贖身快活去也,撇得我張志清好苦!另外還有一個苦惱處,你勾的這小白臉還是文盲,都不曉得另外寫一張文書,拿的還是我賣老婆的原契約,我都不曉得買我老婆的叫什麼名字,不好上門去訛人,我張志清好苦也!

所以日日地咬牙咒罵,只是找不到陶立雪。

前番在碼頭上看見陶立雪後,企圖訛詐羅爾雅不成,被縣官打了五下板子,心裡更加怨毒,且又恨那個工人不肯與他作證,叫老婆和銀子都白白地在眼前溜走了,發狠要跟了去,只是腿傷未好,不能到京裡告狀。

也是湊巧,羅爾雅不久又從這條路過,張志清看準了那船,到晚偷了碼頭工人的積蓄做路費,一路跟了過來。

卻又因為羅爾雅此次帶了個穆關保做保鏢,所以跟了一路,不敢下手。

直到這田莊上,因為房子大,又因為傢俱都沒了,所以羅爾雅打發穆關保到樂老兒家裡歇息,沒了保鏢,這張志清便摸到臥房,準備勾了老婆再拐些東西走。

也是不湊巧,羅爾雅脫了外袍卻沒馬上吹燈,被他看到了真相。

一時間心裡歡喜無限,老天到底是照顧我張志清啊!

原來買我老婆的監生是個雌兒,哈哈,這大楚的律法,不承認女人有財產權,也不承認女人有什麼功名,只要奸了她,做了她的夫主,她的財物就都是我的了,她的功名、爵位(可惜她居然還沒掙到什麼爵位)就都是我的了,連她這個人都是我的了,待我奸了她——女人嘛,只要奸過一次,從此就死心塌地是我的人了,要打要殺要賣,都是我一句話啊。

順手搶了布條勒住了羅爾雅的脖子,對著陶立雪喊道:“陶家小賤人!”

陶立雪剛要呼喊,一聽到這噩夢般的稱呼,身體登時僵住了。

羅爾雅拼命掙扎,卻不敢開口叫喊。

可是張志清雖然原先是個公子哥兒,在碼頭替人扛了這幾年的包,也長了些力氣,羅爾雅既是女人,這幾年又是過的養尊處優的富家生活,出門都有驢子騎不必走路的,就是幹農活也就是開口吩咐別人,更加比不過他,兩隻手都被他一手扭住。

但是她拼命掙扎,張志清也有些麻煩,於是呼道:“陶家小賤人,閒著你的逼了!快幫我把這賤人捆上!”

陶立雪拜倒在地,哭道:“她先前救過我,又放過你一馬,我這裡有幾兩攢的零用銀子還有首飾衣服,你都拿了去,我也跟你去,不要害她吧。”

張志清一聽不樂,罵道:“不賢婦!不聽夫主的話,還敢頂嘴,該下拔舌地獄的!偏在這緊要的關頭婆婆媽媽,發你媽X的善心,待我奸了她,她的銀子還不都是我的,快來!”

“你……你怎麼能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要不是她上次放過你……”

“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女人就是頭髮長見識短,要不是上次她放過我,哈哈,我可是男子漢大丈夫,無毒不丈夫!可不會學這傻娘們發什麼善心!”

張志清等得不耐煩,朝陶立雪踢了一腳,陶立雪低著頭抖抖霍霍地走到羅爾雅身邊,還被張志清嫌手腳慢,又劈面打了一個巴掌。

“你倒是快些啊,奸了她,有空我還要奸那小荷哩!”

第四十二章 逼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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