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沒說話,把車開到路邊,從錢包裡抽|出一張粉色大鈔:“你打的上班去。”
林默看著顧承風的表情,他剛才還說要送她來著,現在就嫌棄成這個樣子了!她氣得一時也忘了面前的這個人現在已經是她的老闆了,她從包裡取出昨晚他給的一百元,朝他身上一扔,惡狠狠地甩了一句:“不用。”就傲嬌十足地開門下了車。
☆、開啟同居的生活
林默到公司的時候已經過了九點,她當然沒捨得去打的,轉了兩趟公交才到公司樓下的站臺。擠公交車這事反正她也習慣了,倒是一想起最後顧承風看她的眼神,氣得真想狠狠咬他一口。
遲到要扣錢,這是很多公司的考勤獎罰制度,林默打工的公司雖不是大公司,但身為公司行政人事部的一名職員,被拉去做精神懲罰是避免不了的。
“你看你,前幾天才從公司借了五萬塊,公司憑什麼借錢給你?啊?你應該懂得知恩圖報,用你自己的行動來給公司其它部門的人做個表率,對工作的態度激積、熱情,對吧?你倒好,借了錢後,不是請假就是遲到,你這麼懶散,那別人以你為榜樣都來找公司借錢,這公司還能開嗎?”
看著對面萬主管張牙舞爪、口沫橫飛的一番訓斥,林默記得,前世裡,這個萬主管是個有事領功、沒事挑別人的刺的人,典型的見風使舵、見利忘義的人。
林默心下一橫,算了,本來還想著把顧承風給的十萬元先還給公司的,經萬主管這麼一批評,還是每個月從工資里扣除2000元得了,反正有債務在,也不會炒了她。沒準她還了錢,這個萬主管立馬翻臉不認人。況且,在老闆的眼裡,她只不過是請來的奴役而已,根本算不上是人。
想到這兒,林默眼底一片暗沉,她現在不僅要在公司打工,下了班還要為顧承風打工,那這不是成了他的家奴了嗎?而她重生的意義,只是為自己的人生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