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2 / 4)

小說:調笑令 作者:蒂帆

會被人害死,如果知道,我肯定不會那樣做,真的!”

唐天遠點了點頭,問道,“那麼你可願當堂作證,指認孫不凡騙你家小姐深夜出城?你若願意,本官可以寬大處理,讓你少在牢裡待幾年。”

玉環猶豫了一下,答道,“我願意。”

譚鈴音讓她在口供上畫了押,這場審訊便結束了。

走出牢房,外頭天光微亮,黎明的空氣積聚了一夜的沉靜,清新中帶著一絲潮氣。譚鈴音看著東邊兒天空上漸漸亮起的魚肚白,問唐天遠,“你怎麼知道那個方法一定對她有用?”

“這種方法對大多數女人都有用。”唐天遠答。

譚鈴音不屑,“對我就——”

唐天遠不等她說完,立刻打斷她,“我不會那樣對你。”

譚鈴音張了張嘴,不知道該回應點什麼。

“萬一你把我的人都踢成太監,得不償失。”唐天遠扭過臉,解釋道。

***

兩人一同吃了早飯,又湊在一起討論了一回案情。期間唐天遠跟仵作密謀了些事情,譚鈴音不得而知。

玉環的證詞只能證明孫不凡那晚見過齊蕙,他們尚無直接的證據表明孫不凡就是殺人兇手,一切要等今天的堂審過後再說。

而且,唐天遠總覺得玉環還有事情瞞著他沒說。

刑事案件的堂審都在大堂。本案相關人員包括齊蕙的父母和哥哥、衛子通、孫員外及其兒子孫不凡,都已在大堂裡等候。這些人都是今早才得知要升堂,猝不及防被拉過來的。

譚鈴音負責筆錄,本來縣丞周正道也可列座旁聽,不過被唐天遠臨時派去下基層了。

唐天遠身著官服,頭戴烏紗,端坐在山水朝陽圖之前、明鏡高懸匾之下,面如朗月,五官英挺,一身正氣,通身籠罩著一種“妖魔鬼怪見之退避”的震懾感。用譚鈴音的話說就是,他就算不當縣令,當個降妖除魔的道士,那也是前途無量的。

前途無量的縣太爺重重一拍驚堂木,“升堂。”

作者有話要說:

再 重複一遍,本文雙c,1v1。老子費心巴力整這麼個設定容易麼,古代所謂保守都是留給女人的,男子到二十歲還是處男的要麼是屌絲窮光蛋要麼就是斷袖,賈寶 玉那麼喜歡林黛玉,照樣睡襲人睡碧痕還跟秦鍾蔣玉菡勾搭,這不是特例……所以想把英俊瀟灑自小被無數美女環繞的直男探花郎寫成處男總要找個理由吧,總不能 真是在練童子功吧……

我知道小說就是YY,但我作為作者,偏好尊重事實的YY。一個土生土長的古代男人,不可能生下來就有守身如玉的覺悟。我真寫不出來這種= =

順 帶說一下,本文的設定參考的是明代。明代中後期,隨著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社會上有過一種帶著資本主義色彩的思想解放的潮流,比如商人階層地位的提升,比 如婦女意識的覺醒和女性解放的萌芽(思想家李贄就幫整個女性群體說過話),還有就是性解放。《□□》在明代的話本小說裡只能算小清新,真正重口味的書我要 是說出來肯定會嚇壞小盆友。而且明代後期中下層女子比我們想象的要奔放得多。馮夢龍編了兩本民歌集(《掛枝兒》《山歌》),裡面好多偷情的民歌,很搞笑,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總之本文的背景設定是古代,然後其中加了一部分思想啟蒙的元素,如果單純把女主寫成古代那種三從四德的女子,我本人也會略感蛋疼的。我是這個背景世界的構造者,我會對它的歷史邏輯負責。

挨個麼麼噠~

☆、第15章 堂審

按照慣例,縣令在大堂審案時,百姓是可以在門外圍觀的。今兒是唐天遠接任縣令以來的第一次堂審,又是命案,前來圍觀的百姓裡三層外三層,把縣衙圍得水 洩不通。有些人乾脆生意也不做,專程收了攤子來看縣太爺辦案。也有婦人在人堆後頭踮腳,想看看傳說中英俊的縣太爺有多英俊。

譚清辰抓住商機,在大堂外頭支了張桌子,讓夥計擺了涼茶和切好的西瓜來賣,生意火爆。他自己拎著個半舊的蒲扇,站在外面,笑看著裡頭一本正經做記錄的譚鈴音。

隔著這麼遠的距離,譚鈴音是認不出譚清辰的。

今兒孫不凡依然留了他那花魁髮型,雖然不得不跪在被告石上,卻是氣定神閒。

譚鈴音清了清嗓子,起身唸了一遍訴狀,她的嗓音清亮婉轉,甚是動聽。訴狀敘述了案發的整個過程,指出孫不凡的兩條罪狀:誘拐良家女子,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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