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的瞎走。他一直在打我電話,我早靜音了,可螢幕會亮,所以我不時看看手裡有沒有光。走了有多久,消耗體力之後,怒氣出了不少,我放慢腳步,拿起電話看未接來電,19個。這時候,他電話又打過來,我接了,那頭他著急的問:在哪兒?我看看不遠處有個地方能休息,於是告訴了他。結果我歇了沒多會兒,他就到了,這廝開車來的。本來消氣了的我怒氣又一下燒起來了,他衝我開過來,我也不管什麼惹不惹他,吵架不吵架了,難不成跟了他我就要一輩子忍氣吞聲嗎?我轉身離開,他大約沒料到我又來一茬,趕忙把車停下,出來追我。我邊走邊想:這是壓根沒出來找我,直接在家裡打的電話啊?我還滿心以為他追我追出來了好幾條街呢,我累的撲哧撲哧的跑了這麼遠,人優哉遊哉的開車來了。怎麼想怎麼覺得自己這麼缺,他已經追上我,拉住我的胳膊,不讓我再往前走了。我停住,氣的把臉扭一邊,他按著我的肩:和我說說,怎麼了這是?我不搭理他,依舊歪著臉不看他。他:因為我看球?我嘴唇動了動還是沒開口,他解釋:你那會兒不是在寫文嗎,我以為你出來活動活動還要再回去寫呢?看我還是不吱聲,他忽然很正式:我保證以後你在身邊的時候絕不再看球,他想了想又說:包括手機,包括書等一切雜物,只看你。我撇著眼看他:說的挺好聽。他見我搭理他了,開始叨叨:別生氣了,走吧走吧,攆了你一路了。我:在家裡打著電話攆了一路啊?他知道我為什麼生氣了,忙解釋說:我出來以後,你就不見了,家裡通著兩條路,這條我追了會兒沒有,又返回去去另一條追,路過家門口的時候還看了看家裡有沒有開燈,去另一條追了半天還是沒有,索性回去開車了,車跑的比我快啊。他說完我解氣了,他看我面色緩和,高興的攬著我要走,我卻不動,他看看我,我說:你把我揹回去。其實我的意思是揹我到停車的那裡,他理解成了揹回家,楞了一下,蹲了下去:上來吧。我喜歡被人揹著,我歡歡喜喜的趴他背上(這是他第一次揹我),這種姿勢感覺真好,他揹著我邊走邊說:以後生氣了直接告訴我,可不許再亂跑了,長這麼漂亮,大半夜的…我打斷他:還沒十一點呢好不好?路過車的時候他還悶著頭往前走,我緊著拍拍他:放我下來。他:怎麼了?我:車還在哪兒呢。他:不要了。我自己開始往下掙,他把我放下來,我拉著他走到車那裡,等著他拿鑰匙。他拉開車門讓我坐進去,我:你沒鎖車?他:那會兒顧不上了。我:萬一被人偷了呢。他笑哈哈:比起媳婦兒跑了,車算什麼。我…接不上話了。
回到家,洗漱後,他把我放在沙發上,抬起我的腳給我按摩腿。他:你以後可別亂跑了,我說真的,容易拉傷肌肉。我不說話,看著他。他抬頭看看我:想什麼呢?我確實在想,他其實是愛我的,按說我們兩個的愛情裡,雖然是他追的我,可怎麼看都是他高我低,應該是我溫柔賢惠討好他才對,可我這被寵壞的脾氣…等等,魏森不也被那幾個女人寵壞了?可他卻願意放下身段來遷就我,這大約是因為愛吧。我伸手揉揉他的頭髮:魏森,他:嗯?我說:我愛你。他手停下了,伸長脖子親親我:念寶,我也是。
☆、元旦晚會
第二天是週六,因為文週一要交上去,所以我只能窩在家裡“奮筆疾書”,魏森沒什麼事,待在家裡陪我。吃完早飯,我返回臥室寫文。中間不知道幾點的時候聽到魏森開門出去了。當時我沒太在意,想著大約快到中午了,他出去買午飯。我全身心的糾結在我的文字中,忙活了半天才出了大約三千字,起來活動活動胳膊腿兒,發覺魏森大約出去半天了還沒回來。打電話給他,他很快接起來,我:你去哪兒了?他:開車出來轉轉,找些新的美食帶回去給你吃。我:哦。客廳裡轉了兩圈,又回去繼續碼字。
他大約一點才回來,我早餓的前胸貼後背,聽到他開門,我從臥室殺出來,準備批評他。他已經換了拖鞋,看到我出來,把手裡的兩個大保溫桶給我:快拿著,我去換衣服。我好奇的接過放到餐桌上:哪家賣的飯這麼高檔,連保溫盒都用上了?邊說邊開啟,分別拿出兩份稀飯,兩份米飯,和兩種菜,一葷一素。光聞著是很香的,不知道吃起來怎麼樣。我去廚房拿了筷子過來,魏森已經出來了,他也去了廚房,我:筷子我給你拿來了。他:我拿盤。我,心裡發牢騷:直接吃不就好了,倒到盤裡,回頭還要再洗盤子。可我也知道魏森的習慣,你們也知道的:優雅。他拿他的,我先嚐了一口菜,不錯,好吃。他出來看我已經吃上了,無奈的搖搖頭。我吃的很開心,不忘誇他:沒白跑出去一上午,找了家這麼好吃的店。他:你喜歡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