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3 / 4)

小說:以貌取人 作者:曾氏六合網

寂靜無聲的深夜,那些公子哥兒高聲喝彩的聲音被鎖進門後,李震近乎癲狂地把她拖進鳳凰林,將她按到樹幹上。

賴思歸捏住手中的玻璃,趁李震動手解褲子,反手扎進他的手臂。李震閃了一下,她立刻脫下高跟鞋,往他頭上的傷口砸去。

應該感謝,李震當時的獨食主義,沒留其他人在現場,否則她也跑不了。

但如果有其他人在場,事情可能也不會朝這個方向發展。

“我離開的時候,他除了額頭和手臂的傷口,四肢健全。”賴思歸說,“而且神志清醒,還有傷人的能力。”

然而直到三天後新聞曝出來時,賴思歸才知道事情遠不止她以為的那麼簡單。

“也就是說,有另外一個人在你走後,對李震下了手。”嚴慕微微皺眉。

“而李震從始至終只指認我一個人。”

“怎麼定案的?”

“酒吧裡很多服務生看見我們發生衝突,李震的朋友證實最後一次看見他,是跟我在一起。”賴思歸停了停,“喬思盼出庭作證,提供了一份手機影片。”

“她的影片不是完整的?”

“影片很清晰,但是隻拍到李震把我拖走。”卻成為定案的關鍵證據。賴思歸攏了攏身上的毯子,看嚴慕,“法醫根據李震的失血量,推算出案發的具體時間,就在那段影片拍攝後不久,正好是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嚴慕的眉頭皺得更深,他搖頭,“漏洞太多。”

他在她手上比了一下,“玻璃被你捏在手裡,而沒被人發現,說明最多隻有這麼大。”

“這麼短的玻璃,要致人腹部重傷,還有空切斷手筋。”嚴慕冷笑,“磨刀嗎?”

“律師提出過,警察認為我可以把兇器毀掉,不能作為理由。”

“指紋和腳印呢?”

“以現場被破壞為由,拒絕了。”

沒有采集指紋、腳印,沒有找到作案工具,沒有直接目擊證人,罪就定了。

“所以那女的不報警,不呼救。”嚴慕目光陰沉,“看見你被拖走,拍下不完整影片後,散步回家麼?”

“你不能指望她救我。”賴思歸勾唇。

喬思盼在法庭上解釋,當時她被嚇壞了,不敢跟過去確認,所以沒有拍下後面的影片。

嚴慕慢慢鬆開拳頭,哂笑,“老子弄死他們。”

“怎麼弄?”

嚴慕思忖片刻,突然道:“你想過沒有,對方為什麼沒有馬上報警?”

賴思歸一愣,“……想過。”

“沒想明白?”

賴思歸搖頭,“可能只是李震沒有馬上清醒。”

“不可能。”嚴慕說,“那麼多人看見你最後跟他在一起,華源貿易的人會輕易放過你?你作為最大嫌疑人,只會在第一時間被批捕。”

“你的意思是?”

嚴慕眯起眼,“他最初不報警,或許是想掩蓋什麼。”否則大可以報警追查兇手。

“掩蓋什麼?”

嚴慕引導她,“我們來假設一下,用你聰明的腦袋想想。如果你是李震,醒來發現自己被人下毒手,會怎麼做?”

“找出那個人,報仇。”

“沒錯。”嚴慕問,“那麼他為什麼不選擇報警?”

賴思歸蹙眉。

“假設你當時意識不清,不知道是誰害的你。你不知道對方是仇家還是搶劫,或者只是單純的洩憤,你保護自己最好的辦法是什麼?”

“警察。”

“聰明。”問題又回來了,嚴慕接著問,“那他為什麼不報警?”

“他知道對方是誰。”

“那他為什麼不報警?”

“因為他不敢報警。”

所以新聞被曝出來後,李震指控她,所有證據也都指向賴思歸,其實只是為了找一隻替罪羊。

賴思歸懷疑過這個時間點,卻沒細想過。

嚴慕握住她的手,“再想想,還有什麼遺漏?”

“還有一點,除了喬思盼,當時可能還有第四個人在場。”

這也是她一直調查王偉志和喬思盼的原因,“那天晚上,我發現喬思盼跟蹤我,在她手機攝像頭上塗了塊口香糖。”

她的攝像頭,不可能拍得那麼清晰。

☆、第五十八章

“準確地說,是四個人以上。”嚴慕糾正賴思歸,“真正行兇的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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