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部分(2 / 4)

小說:宮女謀 作者:蒂帆

於是男孩攬著小女孩,一瘸一拐地往那破敗的巷子深處走去。

那屋子塌了半邊,陳設簡單的只有一張床。牆角結滿了蛛網,牆上則是一道道裂縫。

“錢呢?啊——問你呢!聾了嗎。”

女人約莫三十上下,生得薄相語氣尖刻。看得出二八年華的時候,還尚有幾分姿色,但如今已被歲月的艱辛盡數磨去了,只剩下一副空架子和兩片薄薄的嘴唇。額頭很高,一雙吊鳳眼,總是斜著眼睛看人。

“不是讓你去當鋪換銀子了嗎?去了這麼久,錢一分可都沒見著!你是去幹嘛了!”

“娘,”男孩的鼻子還在流血,一臉的灰塵來不及收拾,他同樣不甘示弱地質問道,“你為什麼不告訴我那金佛墜是假的?還讓我去當鋪換銀子,你這就是騙人!你怎麼能這樣呢?”

“我那樣了?”女人盤著腿在那破床上,不以為然道,“小兔崽子你倒是說呀?也不用腦子想想,家裡窮的都揭不開鍋了,要是有什麼金件兒,還能留到現在?真是的,什麼叫騙人?家裡都十來天沒米了,老孃不想點辦法難道還要餓死去啊?沒想到你這沒用的玩意,連這麼件小事都辦不好。。去他祖宗的,生個兒子有屁用呀?吃老孃喝老孃的,還教訓起人來了。反了你!”

“如果你不買那些胭脂水粉衣服的話,家裡哪裡會到了揭不開鍋的地步?”男孩不依不饒道。

“說得好聽!老孃每天這麼打扮,不也是為填飽肚子?你個沒良心的玩意!養你還不如養條狗呢!”女人狠狠地扇了男孩一記耳光罵道,“話又說回來,誰知道你到底換沒換來銀子。說不定叫你獨吞了。。。”

“娘!”男孩睜大了雙眼,因母親豐富的想象力和誤會,氣得頓時雙頰漲紅,“我——”

這時,外面的大鐵門,傳來了敲門聲。

“行了行了,有客人來了。小兔崽子,給老孃死遠點!”

男孩張了張嘴,想要說什麼,但最終還是沒有說。

在有客人的情況下,男孩被‘趕’了出去。一個人在外面遊蕩,沿街的街坊鄰居,都無不用著鄙夷的眼光看著他,他們小聲地議論著,嘀嘀咕咕說著沒完。討論著關於男孩的父親、母親,以及男孩等等的事情。

“來。。兩個饅頭。”男孩想了想,還是決定給母親帶一個,“三個。。”

“六文錢。”那賣饅頭的夥計,像是看到了什麼染了病的髒東西一般。

男孩翻遍全身上下左右,只有五個銅板遞過了去。

“算了,滾吧滾吧。”那夥計擺擺手,不願意和男孩計較一文錢的問題。那錢也好像很髒的樣子,不願意碰它。

男孩將饅頭用外衫包好,揣到了懷裡。他的衣服其實很乾淨,沒有那種貧民窟中髒兮兮的樣子,即使上面打滿了補丁,破的不能再破,也被他反覆搓洗的乾乾淨淨的。

從小時候,他便是一個乾乾淨淨的人,一塵不染。

“嗯,爺。。您真好。。爺,您最近可不常來。。。奴家可想死您了。”

“想死了?有多想——讓大爺看看。。哎呦——”

“。。。。。。”

小屋中,傳來男人的喘息聲,和女人的呻吟,節奏越來越快。

門悄然間,開出來一條小小的縫隙,一雙忽閃忽閃的眼睛露了出來。

男孩瞄著一隻眼,充滿好奇地看著。

他看著床上母親和那個有些面熟的男人廝混在一起,童真與無知,曾目睹著*的罪惡與慾念。

那座小鎮,再普通不過。戶戶人家在門前的陰溝裡倒著泔水,披散著頭髮邋里邋遢的乞丐,從其中撿拾著可以充飢的食物,過了一年又一年。

飽食終日無所事事的人,夜夜在畫舫上一片笙歌樂舞。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這便是孟七的童年,一個躋身於陰暗的角落裡,在夾縫中窺探著的男孩。

他沒有名字,他並非生在初七。而是因為,他是孟寡婦的第七個小孩。

前面六個女嬰,或被淹死、或被餓死、掐死或被扔掉。當地一帶流傳著‘洗女’的殘忍風俗,將頭產的女孩溺斃。直到孟七,終於是個帶把的兒子。

不過那時的孟阿三已經死了一年多,這孩子的父親是誰就很難說了。不過孟阿三在世時,頭上的帽子就不知戴了多少頂,這讓酒肉掏空了身子的男人,終日遊手好閒,是鎮裡有名的無賴慣偷,也是衙門的常客。在小鎮知名度,和孟娘子的放蕩不檢點,是齊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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