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4 / 4)

自己的名字了,立刻從魚上抬起腦袋。眾人哈哈大笑。

梁紹明接過手機。一臺市值不過數百元的普通手機,很新,似乎還沒有用過。

“如果你說得對,方哲,兇手當時就在現場。只有這樣,他才能趁著混亂刪掉通話記錄,並把手機放回原處。但你怎麼解釋鬼的問題?”

“很簡單,”方哲說,“兇手只需要從二樓視窗放下一個內建照明裝置的鬼怪面具或是類似的東西,哪怕是一個健康人也會被嚇個半死。完事後,處理掉手機和麵具,就幾乎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覺了。羅亞玲住的105室,但她樓上正對的房間——”

“媽的!是204室。”梁紹明罵道。

“沒錯,兇手就是住在204室的是年輕女人王雪伊。但是,要完成這次謀殺,還得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事發時,羅亞玲必須單獨待在房間。能讓她做到這一點的,只有一個人——她結婚一年的丈夫張元。”

兇殺案的第一嫌疑人永遠是死者的配偶,這是一條經歷無數案例檢驗的真理。

案子就這樣破了,乾淨利落,一如方哲的風格。但他還是對梁紹明說了一聲“抱歉”。

警方一定能找到張元認識王雪伊的證據,如果他們足夠幸運,也許還能在這個扔掉的手機上找到後者的指紋,但最關鍵的面具現在下落不明。

它可能沉在湖水裡,也可能被燒掉。案發後,兇手有充足的時間來處理作案工具。沒有它,他們可以懷疑,可以推斷,但想要定兇手的罪,太難了。

梁紹明錯過破案的最佳時機,懊惱不已。

他走後,方哲看了看桌邊的一干人,說:“請牢記這個教訓。一個小小的失誤,可能是一個無辜者的死亡,也可能是一場災難。”他端起茶杯,“不好意思,我不喝酒。以茶代酒,敬大家一杯,大家這一年辛苦了。”

現在,方哲明白他為什麼留在C城。夢想於他太過奢侈也太過遙遠,他需要更踏實的東西才能重新把握命運的方向。

我還活著。

作者有話要說: 其實今天才是五一啦,都起來乾點活慶祝一下吧!

☆、北泉之鬼

五月的瀾鎮還沒有進入一年的旅遊旺季,入夜後,短途遊客返城,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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