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2 / 4)

小說:應許之日 作者:浪劍飛舟

就對上了他的臉。

封媽媽常說,月下不看女,燈下不看郎。

看了會如何?一不小心就要了你的命,要了你的魂?

媽媽比她多吃了幾十年的米,多走了幾十年的路。長輩的話不好聽,但大多數時候是對的。這是封瀾從慘痛經歷裡得出的結論。

她沒來由地想起了李碧華的《誘僧》,情節已模糊了,裡面的一句話卻記得格外清楚——“就像野狗在咬食枯骨,就像野鳥在搶吃腐肉,就像逆風中拎著火把,反燒自身……”看書時的封瀾還是個純情少女,理解不了那種原始而兇猛的心動,成年後的她又享受著男女間循序漸進的遊戲過程,被追逐,被取悅,有時迂迴,有時周旋,樂在其中。可她現在恍然覺得自己和眼前這個年輕的男人,彷彿是荒原裡並行的兩隻野獸,萬籟俱寂,月色如鉤,只有呼吸間相似的氣味和體內奔流的血液在吶喊咆哮,一切的繁雜蕩然無存,存在的只有兩個溫熱的軀體本身,她願意被他啃食,血肉撕成碎片,也想把他吞進肚子裡。她就這樣直勾勾地看著丁小野,目光迷惑。兩人身體接觸的部位有人的心在猛烈地跳動。

“封瀾。”丁小野第一次直呼她的名字,他舔了舔自己乾涸的下唇,“你不會看上我吧?”

“我瘋了嗎?你不過是我餐廳裡的一個服務生,我才不想那麼丟臉。”封瀾從幻象中抽離,言不由衷地喃喃道。

“你知道就好。”小野平靜地將她從自己身上推開,“你不是我喜歡的型別。被一個服務生拒絕,你會更丟臉。”

第14章 錯位亦是緣分(1)

相親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它能讓原本可以聊得來或是相識多年的兩個人因為雙方父母在場的緣故變得異常難堪。

據兩邊家長的說法,曾斐和封瀾之間雖然不需要介紹人,然而他們的出席代表嫁到鄰市著一種鄭重其事的態度,以及對未來親家的尊重。曾斐的父親去世了,曾斐的姐姐曾雯嫁到鄰市,曾斐的母親一直和女兒曾雯一起生活,這次母女倆是特意趕過來的。由於都是女客,封瀾的爸爸沒有露面,由她媽媽全權代表。都是熟人,又是奔著一個共同的目標來的,長輩們的“會談”在親切而融洽的氛圍中開始了。

封媽媽說話含蓄,把女兒的各種優勢不露痕跡地誇了一遍,說追封瀾的人也不少,但他們家看中的是緣分。很顯然,曾斐就是這樣一個有緣人。

曾斐的母親卻是爽朗性格,她隨丈夫南下生活了大半輩子,骨子裡卻仍是個地道的北方老太太,她毫不掩飾對封瀾的滿意之情,大腿一拍,恨不得和曾斐那同樣急性子熱心腸的姐姐一塊回去開始操辦喜事。

她們聊得熱火朝天,從兩家老爺子當年的交情,說到曾斐、封瀾的生辰八字,再聊到西邊市場的蔥每一斤都比東邊便宜一塊錢。兩個年輕人反而顯得“害羞”了一些。

曾斐表現出比封瀾更強大的耐心,他不怎麼插話,但不時會以笑作為她們話題的回應。封瀾端著咖啡靜靜地打量曾斐,她知道,他的心、他的魂都不在此處。

來之前,封瀾做過“垂死掙扎”。她對父母抱怨,為什麼一定是曾斐,就不能換一換,“張斐”、“李斐”都可以,好歹是張新鮮面孔,就算事後沒成,多少還有點新鮮感。媽媽又一次苦口婆心地勸導,家裡人不是干涉她戀愛,她不是沒有愛過,轟轟烈烈之後,又落得什麼下場?既然愛情的路走不通,從現實的角度來看,曾斐無論家庭背景、年齡、受教育程度、事業前途還是人品相貌都是與她最匹配的一個。最後,媽媽還說:“你過去不也喜歡過曾斐?不許狡辯,你上中學的時候我就在你日記本里看到過他的相片。”

封瀾心知,無論怎麼解釋,父母都很難理解,她是對曾斐動過心思,然而那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了,那時她才是一個不知情為何物的初三學生,這段綺念只維持了不到三個月就被中考的壓力消滅得蕩然無存。更重要的是,讓她心動過的是當初那個性格舒朗張揚、笑起來無所畏懼的曾斐,而不是現在坐在她對面這個低垂著眼瞼、目光倦怠的男人。

曾斐的媽媽興高采烈地說完今年過年要買一整頭豬放在冰箱裡慢慢吃這個話題後,才在封媽媽的眼神暗示下醒悟,她們聊得太過投機,差點搶了男女主角的戲份。

曾斐的姐姐曾雯最先提出要不讓兩個年輕人單獨聊一會,她要去給兒子送好吃的。兩個老人也識趣地起身,說要結伴去封媽媽推薦的地方做健康洗頭。她們離開的時候目光充滿期許又意味深長。

目送她們的背影消失在門口,封瀾如釋重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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