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環繞,綠水長抱,淙淙流水順山而下,景緻秀麗天成,時不時鳥鳴鶯飛,深山處不見人煙,極度的幽境。一陣嘩嘩水聲,流水邊一個少年正坐在一塊石頭上,手中一方手巾浸溼拿著擦臉。精緻到無可挑剔的五官,英俊而優雅,更有幾分的柔美,薄薄的嘴唇宛如粉桃花瓣,一雙深邃悠遠的黑色眼眸,比日光還要耀眼,墨色纖長的睫毛一扇一扇,魅惑人心。
白色衣衫,涼風處,衣帶蹁躚楚楚。此時的楚歌已經十七歲了,一年時間又長了不少個,縱然站在男子群裡也不會顯得弱小。這一年來,她到過滄越各個地方,如今所在的是滄越與黎央的邊境,一片連綿的山中,名喚太白山。
將手巾洗乾淨,放在一節樹枝上晾乾。楚歌拿了水袋裝滿清水,倒地躺在光潔的石頭上,頭頂上是樹蔭,遮住了大半的陽光。閉上眼楚歌準備睡個午覺。點點光影拂下,顯得如此的安詳耀目。
春日日光暖暖,水面泛起金色光暈,流水旁的大石頭上,一個俊秀得不似凡人的少年閉著雙眼休息,容顏溫潤如玉,唇角還有一絲似有似無的笑意。溪岸高坡,一白衫黑袍的男子靜靜看著楚歌,他身後還有幾個人跟著,卻沒讓人驚擾,只是帶著手下經過,可是剛剛入眼的那一幕卻印在腦海,不曾忘記。
伸了伸腰,楚歌打著哈欠醒來,遮著眼睛適應了下光線,這一睡倒是睡了一個時辰了。楚歌坐了起來,拿起手巾收好,拿了行禮,上了溪岸,沿著山路繼續前進。羊腸小道,鮮有行人,雜草叢生,一步步都仔細掂量。
楚歌打算穿過太白山,前往黎央,去那裡看看,是不是有不一樣的風景。又在山上走了兩天,楚歌才出了太白山,面前已經是千里草原,無邊無際,一條河,好似銀帶一般在草原上蜿蜒著流向遠方。草原上不少野馬牛羊,悠閒的吃著草,如此風景,比起婉約的滄越,更加的粗狂而浩氣。如此草原,應該有牧民才是。
楚歌踏上草地,沿著河走著,翻過一個山坡,果然看到不遠處有些許多的帳篷,是草原上的遊牧民族。馬的嘶鳴,牛羊的叫聲,彙整合一片生機勃勃曲調。
楚歌慢慢走了過去,一個牧羊的姑娘手拿著細細的鞭子好奇的看著楚歌走來。
“在下楚歌,路過此處,不知可否賣給在下一匹馬?”楚歌保持者距離,並沒有很接近。
那姑娘不過十二三歲,聞言望帳篷裡喊了一聲,“娘,有位公子要買馬。”帳篷裡應了一聲,一個三十幾歲的婦人走了出來,看著楚歌,展顏一笑,很是質樸,“公子要買馬?”
楚歌點了點頭,“是的。我需要一匹馬代步。”
婦人打量了一下楚歌,一身白袍,看著就是名貴的衣料,袍子下邊有些灰塵,和草的汁液沾染的痕跡,顯得風塵僕僕。“好。只是馬都放出去了,要傍晚才會回來,公子不如先休息一下,等我家夫君回來再談。”
“那就麻煩大嫂了。”楚歌禮貌稱呼婦人。
“奴夫家姓木,公子進來坐吧。”那木大嫂道。
楚歌走進帳篷,帳篷裡透著一些羊奶的腥氣和牛肉的檀味。那小姑娘端了一碗茶送過來,看著楚歌身上的衣服,頗為喜歡的模樣。
楚歌喝了口茶,這是遊牧民族特有的茶,楚歌喝了一口,倒是不習慣。“小妹妹,離這裡最近的城鎮有多遠?”楚歌放下碗問道。
小姑娘想了一下,“爹出門去城裡時,通常要三天才回來。”三天回來,那就是至少要一天的路程了。看了看一身有些髒亂的衣物,楚歌借了個地方,稍稍擦洗了一下,換上了一身衣物,依然是白色,只是衣袖衣領上用細緻的紅線勾勒出雲紋,素淨之餘也不單調。
不遠處傳來了喧譁聲,該是出去牧馬的人回來了。楚歌束好長髮,拿起包袱中一枝翠玉笛,握在手上,才出了帳篷。果然見幾個人趕著牛羊馬匹回來了,一群隊伍,浩浩蕩蕩,頗為壯觀。
待著牛羊進了圈,小姑娘已經撲向一個長著絡腮鬍子的男子懷中,“爹,你回來啦。”
男子身邊還有兩個年輕的少年,和兩個差不多年紀的男子,長得又幾分相像,應該是一家三兄弟了。羊圈那邊還有兩個婦人,該是他們的妻子。
幾人自然注意到了楚歌,木大嫂走了過來,“這是楚公子,路過這裡,要買一匹馬。”木大嫂解釋了一下楚歌的來意。
楚歌上前,“在下楚歌,三位大哥有禮了。”
“楚公子客氣。馬匹都在這裡,你自己挑。”木大哥有些拘謹,帶著楚歌到馬圈前。
楚歌看了看,隨手指了一匹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