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的天氣掩蓋了我的足跡,所以他們一直都沒有發現我,而且這些餓狼從另一方面來說也保護了我,只要我不在他們出沒的地方弄出聲響和血腥味來。在那一天,我偷偷地拖走了一條被他們打死的野狼,當然他們打死了那麼多狼,誰會注意到少了一條呢。實在餓得不行的我只好生吃狼肉,要不然我就無法活下去,雖然生狼肉很難吃,味道很難聞,但對一個餓了一天一夜的人來說比什麼山珍海味都好吃了。”孫蕊聽後不禁掩住了嘴巴,他不敢想象生吃狼肉時的那種血淋淋的場面。楊銘道:“雲博瀾和華飛鷹派人在野狼谷找了好多天,我想我要是一隻在野狼谷的話早晚都會被他們發現的,所以就趁著晚上的時間跑到別的地方去了,哪裡是一片樹林,當然我把父母的屍身也搬到那裡去了,還有那條沒有吃完的狼。”他頓了一下,道:“多虧了當時的寒冷天氣,使我父母的屍身不會腐爛,讓他們多陪了我一個月,讓我感到他們時時刻刻就在我身邊,每當我絕望時,似乎是他們給了我活下去的勇氣和毅力。一個月後,還是在一個月亮很明亮又不怎麼圓的夜晚,我把他們的屍體火化了,我哭了一個晚上,我發誓要為他們報仇,於是從那一刻起,我又把自己名字改回來了,我就是楊銘,不是楊文德。他們的骨灰大部分都散落土壤裡去了,我只儲存了一點點。”他說罷從懷裡掏出兩個小盒子,淡淡地道:“帶著它們,我就能感覺得到父母的呼吸,能看到他們的影子,能聽到他們的話。其實,父親母親一直在我身邊,不曾離開過我。”
王錦輕聲問道:“那。。。。。。那之後你是怎麼生存下去的呢?”他說話的聲音也有點顫抖了。楊銘仰面看了看廟頂,一隻蜘蛛正在結網,它先牽了幾根長絲,然後再這幾跟絲上一圈一圈的結網,現在,這個網才結了一半。楊銘道:“一個人若想在那種環境下生存,就必須把自己當成是野獸,像野獸一樣追趕獵物,像野獸一樣撕咬獵物,像野獸一樣狡猾,像野獸一樣,設下陷阱,靜靜的等待獵物的出現。而父親的這把刀,就是我的牙齒,就是我的利爪。”他看了看腰間的刀。王錦點了點頭,道:“我知道了。”在他腦海中,顯現出這樣一幅畫面,在深山中,一個少年設下了一個陷阱,在靜靜的等待獵物的出現,在此之前,他可能有一天沒有吃東西了,也可能已經趴在那裡幾個時辰了,但是他的眼睛始終是閃亮的,他的手中始終緊握著一把刀,終於,一頭獵物不慎闖進了陷阱,他立馬跳了起來,一刀砍向獵物的脖子,那獵物很大很頑強,也很兇狠,最終還是被他逃了出去,但是它脖子上的血一直在流。而這個少年此時便順著血跡跟蹤獵物,一直跟蹤到獵物的血流乾了,也是獵物倒下去的地方,於是他開始用那把刀割下獵物腿上的肉,生起火來烤肉,有時候他餓壞了,就直接吃生肉,渴了又沒有找到水源,只好從獵物的脖子上吸一血解渴。他的獵物不但有野雞野兔、獐子狍子、狐狸雪貂,也有山羊野豬、蟒蛇山鹿,甚至有豺狼和灰熊。
楊銘道:“有人說老虎是山中之王,但是我覺得有一種動物比老虎可怕得多,那就是狼。”狼不但兇狠,而且狡猾,甚至比人還狡猾,更可怕的是,狼是群居動物,它們獵食的時候,都是一群狼出動的。“狼是我最厲害的我最怕的動物就是狼,它們曾經從我口中搶走了不少食物,曾經差點把我吃了,所以我基本上看到狼,我都會遠遠的躲開,但是如果我能殺死一頭狼,那我就可以殺死一群狼。”楊銘不疾不徐的道:“我曾經獵過幾頭狼,狼肉其實不太好吃,特別是生的,吃起來更是令人噁心,但是後來我發現這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假如你身上沾了狼的氣味,其他的狼都不怎麼敢攻擊你,他們有時候會把你當做同類,你看,狼雖然兇狠,但是從來不對同類下手,不像人。”確實,人是世上最殘忍、最狡猾的動物,人要害死同類,手法多種多樣,有些被害死的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有些被害死的人,死得要多慘有多慘,最可怕的是,一個人要殺死另一個人的原因,更是有千千萬,比如說仇恨、嫉妒、女人,金錢、權力,甚至是,快感,殺人的快感,而假如一頭狼要殺死同類,它只為了一個目的——生存。
王錦低著頭沉默不語,楊銘的這句話令他感觸頗深。楊銘似乎沒有發覺他在思考,繼續道:“吃了狼肉之後,似乎一個人的身體都會變得敏捷起來,眼光會變得很敏銳,反應也很快,特別是飲了狼血之後。”王錦和孫蕊同時看了一下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明亮,發著寒光,他們心道:“你的眼神如此寒冷,就是因為吃了狼肉,喝了狼血吧?”當然對這個問題,他們不用問也知道。楊銘說道:“我還發現狼有一個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