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5部分(2 / 4)

小說:清末英雄 作者:尋找山吹

懂,唯獨楊銳看的不太懂。這是他現在最頭疼的事情,另外還有一個比較頭疼的事情,就是他的話語裡日造漢語太多,是以不光是禮部,就是嚴復也在報紙上撰文指者。

其他幾人都點頭,但楊銳卻皺眉,章太炎想笑楊銳卻把文稿一放,“枚叔,你就不要欺負我不懂古文了,你就把這文章要緊的地方簡述一遍,不要弄得我雲裡霧裡的。”

他如此說,眾人都是大笑,楊銳這簡直就是作繭自縛。章太炎笑道:“那我就簡要的說一說吧。王靜安之殷商制度論,當為天才之說。雖然他和我們要做的事情不一樣。但其書中所提的觀點和說的史料,正是我們所要的。他和我一樣,都認為商周之交。是中國文化最大劇變之時。不過他還有另外幾個意思極為要緊。

其一,他說‘故五帝以來,政治文物所自出之都邑,皆在東方,惟周獨崛起西土。’這個‘獨’字用的最好,也就是說,華夏的文化傳承向來是在東方。而獨有周朝卻是從西方來的,由此可知,這周朝的文化並不是華夏真正之傳承。那些個酸腐所編造的什麼‘鳳鳴岐山’。根本就是阿諛奉承之詞。

其二,‘欲觀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在異於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二曰廟數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數者皆周之所以綱紀天下。其旨則在納上下於道德,而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

也就是說,周人的禮教之制,其實是周文王所創,其關鍵立嫡立子制,是三綱五常的基礎,也是家天下的由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之說。便從此開始,而姬旦之所以如此定製,是為了“納上下於道德”,將整個天下編入一個倫理體系(道德之團體)之中。

其三,‘自殷以前,天子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故當夏後之世,而殷之王亥,王恆,累世稱王。湯末放桀之時,亦已稱王。當商之末,有周之文武亦稱王。蓋諸侯之於天子,猶後世諸侯之於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周初亦然,於《牧誓》,《大誥》,皆稱諸侯曰:‘友邦君’,是君臣之分未全定也。’

在周文王建制之前,天子和諸侯之間不是君臣關係,即便是周朝開國之初,周朝的統治者也只是王,其他的諸侯被其呼為‘友邦君’,這個時候還不是宗法社會,沒有倫理等級,各個諸侯之間都是平等的。

其四,周之制度典禮乃道德之器械,而尊尊,親親,賢賢,男女有別四者之結體也。此之謂‘民彝’。其有不由此者,謂之‘非彝’” 。“非彝”者,禮之所去,刑之所加也。殷人之刑惟‘寇攘奸宄’,而周人之刑,則並及“不孝不友。

這裡說是法律,周朝的法律增加了‘不孝不友’之罪,但周朝以前的法律,只有‘寇攘奸宄’四條,這‘寇‘,就是劫取;‘攘‘,為竊取;‘奸‘,是外亂;‘宄‘,是內亂。也就是說,當時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十惡之罪。”

章太炎不厭其煩的說完,看著有些心不在焉的楊銳道,“竟成,我剛才說的要是傳出去,那天下立馬要大亂。人們讀罷這些,只會想到,一,這儒家是西來之物,不是我中華所原有;二,三綱五常的根基不再有,道德之說也不再有;三,皇帝無非是‘友邦君’而已,並不比各地的諸侯高到哪裡去;四,禮教派和法理派之爭可以歇了,除了‘寇攘奸宄’這四種罪,十惡之罪可以取消。

這些當中,和我們最有關聯的是皇帝和法治問題,現在我們是用皇權穩定天下,一旦徹底的剷除儒家,三綱五常消失之後,我們對民眾的控制力將會下降;再就是法治,所謂‘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轉換到我們身上,那就是刑不上會員,復興會員是不是在法律的制裁之內,這個大家要討論。”

對於皇權的使用每一個人都是極為清楚的,這個早有定論,無可再議,但‘刑不上會員’這一條卻是極為要緊的。現在革命成功,那麼多人想入會,分杯羹除外,就是因為刑不上會員。

見大家都看著自己,楊銳道,“我先說吧,皇權還是先用著,但這些資料可以先發下去,最少在我們復興會內部,要肅清儒家思想;另外一個……”

說道這裡他停了下來,刑不上會員還真不好怎麼說。不要說現在,就是一百年後的中國也是如此,要處置會員必先通知會組織,不是大罪一般做開除會籍處理,若是大罪,會員和非會員在量刑上也有極大不同。真他媽坑爹!楊銳暗罵道,他發現他說不下去了。(未完待續。。)

戊卷 第六十七章 以後

復興會並不是一個存在真空裡的組織,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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