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部分(2 / 4)

小說:江山志遠 作者:冬兒

位列其中,豁然在目。試想這等人物,即便是其中的一位作為金色豪庭的保護傘,金色豪庭都可以安然無恙,何況是三位,金色豪庭又怎能查出問題,能查出問題才是怪事。

此舉報信屬實名舉報,年月日,姓名住址聯絡電話,一應俱全。題頭為省委趙洪福書記,一看就知道這是一封寫給趙洪福書記的私密舉報信。楊志遠一看年月日,此舉報信在恆星食品事發之前,如此看來,邱海泉之所以沒有順利接任市長,對恆星食品的處置不力不能讓省委滿意只是其一,只怕還不是什麼關鍵,只是一個藉口,此舉報信才是問題的所在。自己到會通來,絕不是趙洪福書記一時興起,肯定是深思熟慮在先。

給趙洪福書記的信為何到了戴逸飛的手裡,楊志遠分析,原因有二:一,此信雖然屬實名舉報,洋洋灑灑上萬字,但對金色豪庭的內情卻是知之不詳,許多都是猜想,既然沒有真憑實據,自然也就無從入手。二來,舉報信雖然提到於海天與肖虹羽有染,但也只是據說,沒有任何依據,當然了,這等兩人之間的私密之事,外人要想真抓實據,肯定難乎其難。於海天是中管幹部,省裡無權私自對其進行調查。舉報信中,其子于小偉雖然涉入較深,但即便是事情屬實,也與於海天他們這些父輩關係不大,只能說於海天管教不嚴,涉嫌違紀,於海天他們並沒有違法。所以趙洪福書記接到此信後,並不急於處理。就把信轉給了戴逸飛,讓戴逸飛同志找機會對信中的內容多加關注,予以核實。因為戴逸飛與會通沒有瓜葛,不會因此打擊報復舉報人,省委相信戴逸飛同志能秉公處理。

但既然舉報信提到邱海泉的兒子涉及其中,省委在考慮會通市市長人選的時候就不能不慎重,讓邱海泉接任會通市市長就值得思量,本著審慎的原則,邱海泉這次就暫且不予考慮,從外面的地市調一個和會通沒有任何瓜葛的人到會通來就顯得很有必要。這個人是誰?可以是他楊志遠,也可以是張志遠,但最終趙洪福書記還是選擇了他楊志遠,為何,因為他楊志遠在張溪嶺成功阻擊了趙洪福書記,給趙洪福書記留下了深刻印象,私底下對他楊志遠進行了細緻入微的考察,該同志不錯,值得省委信任,而且膽子大,與朱明華省長關係不錯,關鍵時候靠得住,諸多優勢聚於一身,所以該同志得上。

既然楊志遠同志值得省委信賴,對會通的情況瞭解不多,那麼就有必要讓楊志遠同志也讀讀舉報信,做到心中有數。這樣看來,舉報信的內容不說全部屬實,只怕也是部分屬實。看來這個金色豪庭,還真是豪門公子的盛宴。政府將此作為定點酒店也就不難理解。

舉報人為誰,張玉強,為何要與豪門公子過不去,舉報信也有說明。

張玉強之所以敢於實名,是因為他就是原金色豪庭的業主,張玉強是本市一家房地產開發的法人代表,金色豪庭原本是其公司的物業,因為地段好,捨不得出售,自己捂著,租賃給他人使用。7年前,肖虹羽相中了此處物業,想於此經營金色豪庭,張玉強開始對肖虹羽根本不予理會,一來此處物業早就改成商場,租賃給個體戶經營,二來,肖虹羽是誰,之前在會通聞所未聞。張玉強經營地產,在會通也算個人物,自然就對肖虹羽不屑一顧,此處物業租賃得好好的,人家合同還未到期,再說了,即便是合同到期,人家也有優先續約權,憑什麼給你這個名不見經傳的肖虹羽。但最終張玉強還是不得不就範,乖乖把整棟物業改租給肖虹羽,人家憑什麼,就憑其背後有人手裡有權。

你張玉強是個人物,肖虹羽說話不夠分量,那就找有分量的人出面。肖虹羽再上門,與之一同前來的竟然是會通大名鼎鼎的‘二哥’于小偉,于小偉之所以被人稱之為二哥,有兩層意思,一來是因為于小偉在家排行老二,二來則是因為于小偉仗著自己的父親是市委書記,在會通為所欲為,方方面面都有插手,場面上的人對於小偉頗為忌憚,暗指在會通除了於海天,其他人于小偉都不放在眼裡,在會通如果說一哥是於海天,那麼二哥就是他于小偉。

于小偉當時只跟張玉強說了一句話:“租還是不租?”

在會通誰不知道于小偉的強勢,張玉強還能怎麼樣,自然是一個字:租。

原來的承租戶怎麼辦?這個用不著舉張玉強為之費心,于小偉自有辦法處理。於是乎工商稅務、地痞流氓一個個就此粉墨登場,工商打假,稅務查稅,地痞流氓於市場內打架鬥毆,尋釁滋事,一個原來經營得好好的市場,一時人心惶惶,烏煙瘴氣。工商稅務屬正常執法,承租戶們雖有怨言,但只能逆來順受。打架鬥毆總該有人管吧,可打電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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