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1 / 4)

小說:動物兇猛 作者:津鴻一瞥

一起湊錢熱鬧熱鬧。我們不同年,但同月同日,那是羅馬尼亞前共產黨政權的“祖國解放日”那天。“我叫她來的。”高洋對我說。

“不行,讓她走。”我指著米蘭對她道:“你丫給我離開這兒——滾!”大家都勸,“幹嗎呀,何必呢?”

“你他媽滾不滾?再不滾我扇你!”我說著就要過去,讓許遜攔住。“我還是走吧。”米蘭對高晉小聲說,拿起擱在桌上的墨鏡就要站起來。高晉按住她,“別走,就坐這兒。”然後看著我溫和地說,“讓她不走行不行?”從我和米蘭作對以來,無論我怎麼擠兌米蘭,高晉從沒說過一句邦米蘭腔的話,就是鬧急了,也是高洋、衛寧等人解勸,他不置一詞,今天是他頭一回為米蘭說話。

“看在我的面子上……”

“我誰的面子也不看,今天誰的面子也不看,今天誰護著她,我就跟誰急——她非滾不可!”

我在印象裡覺得我那天應該有幾分醉態,而實際上,我們剛到餐廳,根本沒開始吃呢。我還很少在未醉的狀態下那麼狂暴、粗野,今後大概喝醉後也不會這樣了吧。

後面的事情全發生在一剎那:我把一個瓷菸缸向他們倆擲過去,米蘭抬臂一擋菸缸砸在她手臂上,她唉喲一聲,手臂像斷了似地垂下來,她捏著痛處離座蹲到一邊。我把一個盛滿紅葡萄酒的瓶子倒攥在手裡,整瓶紅酒衝蓋而出,洇溼了雪白的桌布,順著我的胳膊肘流了一身,襯衣褲子全染紅了。許遜緊緊抱著我,高洋抱著高晉,方方劈腕奪下我手裡的酒瓶子,其他人全在我和高晉之間兩邊解勸。

我白著臉咬牙切齒地說一句話:“我非叉了你!我非叉了你!”高晉昂著頭雙目怒睜,可以看到他上身以下的身體在高洋的環抱下奮力掙扎。他一動不動向前伸著頭顱很像人民英雄紀念碑浮雕上的一個起義士兵。

有一秒鐘,我們兩臉近得幾乎可以互相咬著對方了。

……現在我的頭腦像皎潔的月亮一樣清醒,我發現我又在虛偽了。開篇時我曾發誓要老實地述說這個故事,還其以真相。我一直以為我是遵循記憶點滴如實地描述,甚至捨棄了一些不可靠的印象,不管它們對情節的連貫和事件的轉折有多麼大的作用。可我還是步入編織和合理推導的慣性執行。我有意無意地忽略了一些細節,同時又誇大、粉飾了另一些理由。我像一個有潔癖的女人情不自禁地把一切擦得鋥亮。當我依賴小說這種形式想說真話時,我便犯了一個根本性的錯誤:我想說真話的願望有多強烈,我所受到文字干擾便有多大。我悲哀地發現,從技術上我就無法還原真實。我所使用的每一個詞語涵義都超過我想表述的具體感受,即便是最準確的一個形容詞,在為我所用時也保留了它對其它事物的涵意,就像一個帽子,就算是按照你頭的尺寸訂製的,也總在你頭上留下微小的縫隙。這些縫隙積累積起來,便產生了一個巨大的空間,把我和事實本身遠遠隔開,自成一家天地。我從來沒見過像文字這麼喜愛自我表現和撒謊成性的東西!

再有一個背判我的就是我的記憶。它歉一個佞臣或女奴一樣善於曲意奉承。當我試圖追求第一戲劇效果時,它就把憨厚純樸的事實打入黑牢,向我貢獻了一個美麗妖嬈的替身。現在我想起來了,我和米蘭第一認識就偽造的,我本來就沒在馬路上遇見導她。實際上,起初的情況是:那天我滿懷羞愧地從派出所出來後回了家,而高晉出來後並沒有立即離開。他在拘留室裡也看到了米蘭,也知道米蘭認識於北蓓,便在“大水車衚衕”口邀了於蓓一起等米蘭出來,當下就彼此認識了,那天晚上米蘭就欠了我們院。我後來的印象中米蘭站在我們院門口的傳達室打電話,正是第二天上午我所目睹的情景。這個事實的出現,徹底動搖了我的全部故事情節的真實性。也就是說高晉根本不是透過我才見到他夢寐以求的意中人,而是相反,我與米蘭也並沒有先於他人的僅止我們二者之間的那段纏綿,這一切純卒出乎我的想象。惟有一點還沒弄清的是:究竟是寫作時即興想像還是書畫界常遇到的那種“古人仿古”?那個中午,我和衛寧正是受高晉委派,在院門口等米蘭的。那才是我們第一次認識。這也說明了我為什麼後來和許遜、方方到另一個亭子去打弓仗而沒加入談話,當時我和米蘭根本不熟。我和米蘭從來就沒熟過!

她總是和高晉在一起,也只有高晉在場我才有機會和她坐在一起聊上幾句。她對我當然很友好,我是高晉的小哥們兒嘛。還有於北蓓,我在故事的中間把她遺忘了,而她始終是存在於事實過程之中的。在高晉棄她轉而鍾情米蘭後,她便逐一和我們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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