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看在警察的面子,他早把人趕出去了,“朱燾死了關我什麼事?難道你以為是我殺了他?”
劉明傑不急不緩地說道:“從目前我們掌握的證據來看,朱燾生前並沒有得罪什麼人,而唯一得罪的人就是你,所以你就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李毅華笑著搖搖頭,“劉督察,請把你對付嫌疑人的那一套收起來,要是你手上有證據可以指控我,現在就應該拿出逮捕令,而不是在這裡和我說這些。阿sir辦案講的是證據,沒有證據你這麼說,小心我告你誹謗!”
劉明傑臉色變的有些難看,阿sir辦案誰不是笑臉相迎,以禮相待,沒想到李毅華這麼不給面子,“李先生,雖然我沒有足夠的證據可以指控你,但你和朱燾的矛盾可謂人人皆知,《星歡地週刊》甚至到了破產的邊緣,請問你怎麼解釋?‘
第471章硝煙再起
“還能有什麼解釋,他汙衊我,對我進行了人格侮辱,我告他,這是法律賦予給我的權利,劉sir,難道這還要對你進行解釋嘛?”
李毅華說完這話,也不看劉明傑是什麼表情,直接從書桌上拿起電話,直接撥通了龍勝影業律師的號碼。
他在電話裡說了幾句,掛上之後對劉明傑抱歉地聳聳肩,說道:“我的律師五分鐘就會來到,劉sir還有什麼問題就和他交談好了,在這之前我想奉勸劉sir一句,官司眼看我就快打贏了,他破財是早晚的事,我有必要殺他嘛?這從犯罪動機上就說不通。換一句話來說,我真要殺朱燾,完全可以將事情做得更漂亮一些,何必在我與他打官司的時候動手,然後讓警方懷疑到我的頭上,這不是自找麻煩嘛?”
但是僅憑這番話,還是不能完全消除李毅華身上的嫌疑,他不肯說昨晚10:00幹什麼,這一點很難不讓人起疑。
“警方一定會查出真兇,希望李先生是清白的。”劉明傑感覺在在他辦公室呆下去,對案情進展也不會有更多的幫助,便主動告辭離開。
這起槍殺案由於涉及到李毅華,格外引人注目,人怕出名豬怕壯,誰叫他最紅,跟他有一點關係的都是新聞,更何況他還是嫌疑人。
媒體上關於朱燾的死總共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時朱燾的被殺,可能與他收到的黑錢有關,收了錢沒有辦成事,幕後人想拿回那筆錢被拒絕,幕後人奮起殺人。另一種說法是朱燾抹黑梅顏芳,無形中得罪了社團中人,所以就有人買兇殺人。
香港皇家警察對這起槍殺案高度重視,但調查遲遲沒有取得突破姓進展。
兇殺案發生後的一個星期,《一週要聞》記者接到一名自稱殺手的男子的電話,自稱為越南仔,受聘於一位香港的大人物,以一百萬港幣幹掉朱燾,但事後只得50萬,所以心中不平而揭發此事
這個訊息一爆出來,殺手口中這位香港大人物的身份立刻成為了媒體猜測的重點。而第一個懷疑的就是李毅華,關於李毅華是不是幕後真兇的話題,一下子就成了大家關注的焦點。
李毅華並沒有在媒體上表態,但他直接把刊登他涉嫌兇殺案的媒體和九龍警署告上了法庭,娛樂同仁又一次見識了他的強硬。
迫於壓力,九龍警署很快就宣佈從槍殺案所用搶支和行事方法上判斷,這起案件應是外國殺手所為,警署一定鎖定了嫌疑犯,並且為警署前期的非法取證和不負責任的言論表示道歉。
而刊登不實新聞報道的幾家媒體就沒有那麼幸運了,李毅華拒絕調停,而有了香港警方的證明,法院的判決很有可能會偏向於李毅華一方,這也就意味著這幾家媒體將會面臨高額處罰。
從此香港媒體界就流傳著一個傳說:報道有風險,毅少請少寫。寫毅少前提必須要有真憑實據,不然賺點錢還不夠賠償金?
事實勝過雄辯,負面新聞雖然為李毅華惹了不少煩惱,但他的腰包反而鼓了不少。有時他不禁想,如果再來幾次誹謗報道,他就吃喝不愁了。
暑假檔馬上臨近了,《速度與激情》的後期工作也在緋聞中做完了,它被作為邵氏院線的主打電影。即將在各大院線暑假檔上映的主打電影,也都陸續開始了上映前的宣傳了。
《監獄風雲》在十幾天前在香港落畫了,累計票房3600萬港幣。這部電影的成本也不過才700萬,其中周閏發和梁佳輝的片酬佔了很大一部分比例。
如此恐怖的成本與票房比例,已經跟當年李毅華拍的《夜店》差不多了,林柃東亦成為最為耀眼的新晉大導演。
進入六月份後,各大公司都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