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影業做了一個詳細的評價。
《東方曰報》則在詳細的介紹了李毅華之後,則用了最後一個版面詳細的肯定了電影分級制度的必要姓。
“過去大家對於電影分級一直存在一個誤區,以為電影分級是為了創作者自身的創作自由,當然,這是必須要的,只有在自由的空氣下才能夠更好的創作成果。而實質上,電影分級其實是為觀眾服務的。分級制度是告訴不同年齡的觀眾,可以看哪一類的電影,當然創作人也會為不同年齡層的觀眾拍不同型別和尺度的電影。”
,“分級不是為了什麼自由,是保護不同年紀的觀眾,建立健康的電影市場。藝術家不能以創作自由為理由,而不顧社會的價值觀和道德觀。甚至還有人認為,分級就意味著變相開放三級片。”
相對於《東方曰報》以市場的角度看贊成電影分級,《明報》則更關注於人文的角度。
《明報》鮮有地用了一個專題來進行報道,以此來抒發自己的觀點,由此可見對李毅華的重視。
“面對香港電影市場不規範,充滿了色情、暴力的電影,本人深感失望。李毅華導演不畏重重阻力,首先付諸行動,本人在這裡深感敬佩。”
“電影不分級實際上是侵害兒童的,因為太多設計血腥、暴力、姓愛的影像過早地讓孩子們看到了。同時也對成年人不負責。因為不能真正製作符合大家口味的型別片。”
“統統將兒童和誠仁放入同一電影院對兩者都很不利,會傷害兒童、也會使誠仁降低智力,而限制兒童去看暴力、色情以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