賑災濟貧的主要政策。
至於最早、最有名的“以工代賑”,可能就是宋朝名臣范仲淹主政浙西的事蹟,在《夢溪筆談》中有完整詳細的記載。
難民中有老弱,也有青壯。不能自食者,得以受粟;能自食者得以糴粟;做工者,按量發以糧食或其它實物。
而且,趁著工價低,官府正可以搞些基建工程嘛!
什麼鋪橋修路、興修水利、疏浚河道、建造修補官倉等等。除了官府,還可以號召富商大戶建樓蓋房、寺廟僧院興建營造……
這樣一來,賑災濟貧就不是官府一家出錢放糧,而是有富商大戶和寺廟僧院予以分擔了。
“……發有餘之財,以惠貧者。貿易、飲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於公私者,可得飽食安定。”
徐齊霖給李二和馬大秘上了一堂經濟課,儘管他們不懂“拉動內需,擴大消費”這樣的高階名詞。
李二陛下和馬周互視了一眼,差不多是同樣的神情。
原來這樣賑災濟貧也行?乍聽象是胡說八道,可經過剖析,竟然還真有道理,讓人無言以對。
哼,徐齊霖看了一眼馬大秘,心中多少暢快了一些。聽傻了吧,不知道小爺渾身都是本事兒吧?
徐齊霖露出得意之色,總結性地說道:“發司農之粟,募民興利,既已恤飢,又成就民利,豈不兩者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