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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著和中國式摔跤的規則很相近啊,徐齊霖撓了撓頭,說道:“聽著也還行,和這裡的差別不算大。可長安相撲還有個規矩,就是要帶彩頭兒。”
“彩頭兒?”阿史那武忠眨巴了一下眼睛,問道:“就是贏東西唄?”
徐齊霖笑著點點頭,說道:“這樣才有勁頭兒嘛,白玩兒多沒意思。”
阿史那武忠憨笑兩聲,說道:“那你說咱用什麼東西作彩頭兒?”
徐齊霖裝模作樣地想了想,說道:“上午在街上看到郡王的大隊經過,倒是看好了幾匹馬。要是你輸了,就送某一匹;若是某輸了,便給你十萬錢。如何?”
唐朝貞觀十年左右,一匹普通的馬在長安市價為兩萬五千錢,上等馬的價格約是普通馬的三倍或四倍,徐齊霖給出的賭注並沒有太過壓低,還是比較公平的。
可阿史那武忠不是馬販子,不知道價格,也對錢沒有什麼概念。在族中天天看到成群的馬匹,並不覺得如何稀罕。
所以,出乎徐齊霖意料,這個敗家子撓了撓腦袋,說道:“我贏了也不要你的錢,你把那小書畫完給我便成。”
嘿,這麼賺的買賣,傻子才不幹呢!
徐齊霖心中狂喜,但臉上卻沒表現出來,沉吟了一下,才好象很勉強地點了點頭,說道:“也好,那就這麼說定了。”
阿史那武忠閒得蛋疼,一下子有了摔跤的對手,樂得差點蹦起來。二話不說,便脫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