髒水瞬間淹沒了我的腳腕,灌了我一鞋!手電筒來回照了照,前方有四五個縱橫交錯的通道,我試探性的走出幾米,髒泥淺了不少,地上清晰的遺留著雜亂不堪的腳印。
味道太沖鼻子,我抑制住呼吸,隨機的選擇了一個通道,大概走了能有二十米,管道口處印了一個紅色的字母與數字組合,HD12,前邊是和東的縮寫,這沒準是人販子以防迷路,特意標記的代號。我看清了管道,便放棄了繼續前行,因為太窄了,恐怕只有匍匐才能橫穿過去。返身回到初始點,我換了個往西的方向摸索。這裡明顯排過水不久,髒泥漸漸沒過膝蓋,似乎前邊更深,我心一橫,咬牙走動。
“撲哧、撲哧~”
寂靜無聲的下水道突然傳出淌泥巴的動靜,伴隨著拖動物體的摩擦聲,我眼皮猛跳,小心的握住槍吼道:“誰?出來!”
“撲哧~”
對方似乎受到驚嚇,飛快的向遠處跑動。我拿手電往前照了一下,好像是個活物,但個頭極小,百分百不是人,髒兮兮的無法辨清是啥。我邁動腳步,不顧髒泥飛濺,急衝衝向前追去。
“汪汪!”它不甘心的吼了句,鑽入一個極窄的水泥管。搞了半天原來是條流浪狗,我疑惑它拖的東西究竟是啥呢?
來到水泥管前,我低下頭用手電筒一照,操!差點沒嚇死我,流浪狗拖的竟然是一具小孩屍體!
小孩的腦袋浸在髒泥中,臉上佈滿了一道道觸目驚心的傷痕,都被流浪狗給啃爛了,半隻小手與腕部骨斷皮連,無法辨清其相貌!我深深的呼了口氣,第一反應便為確定對方是不是心晴,待看清楚小孩褲襠處有根細軟小丁丁時,我心中的石頭落了地。小男孩就算被人拐走,結局頂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