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元),日期在李梨被殺的當天上午。按理說,李梨當天被殺,她的衛生巾沒用完才對,重點在於,她家壓根沒有剩餘的衛生巾!
我倆問遍了李莉的所有女性家屬,均稱沒有使用過,更沒有看見過。
那麼問題來了,拆封的衛生巾,哪兒去了呢?
林慕夏分別致電三浦鎮警方、城西分局、重案五組,沒任何警員法醫鑑證員拿過,所有的證物全在紙箱送到了D。I。E。我思前想後,唯有一種可能,衛生巾殺手做完案拿走了!
真夠荒唐的,我忍不住要吐槽了,區區一包拆了的衛生巾,你順走了還能賣咋地?別告訴我窮到份上沒衛生巾用,特地為十幾塊的衛生巾殺人!靜下來,我仔細斟酌,排除了不可能的因素,判斷出兇手取走衛生巾的目地,莫非想掩飾什麼關鍵的線索……
林慕夏憑豐富辦案的經驗和準覺,跑到三浦鎮原來是為了這目的。我佩服的五體投地,這女人的頭腦得讓多少警察望塵莫及。她把雞蛋留下,拿走了袋子和小票,和死者家屬告別,她看向我說:“第四家,令菲。”
我駕輕就熟的把車停到昨晚的鬼巷,和林慕夏並肩走向深處。這巷子的確如熊興為所說,一點不鬼,沒有女人的哭聲,家家戶戶亮著燈,飯菜的香味瀰漫在空氣間。
125號的門前,漆黑黑的,顧家的夫妻被雙殺,跟巷子中其餘院落的燈火通明相比,形如神鬼莫入的禁地!
門鼻子懸了塊沒扣上的鎖,瞅這情形,似乎沒有家屬在家。我正打算摘掉鎖頭推門時,林慕夏忽地拉住了我胳膊,側耳聽了數秒,她壓低聲凝重的道:“這院子……有聲音,在移動。”
第五百四十二章:屍不瞑目
耳朵靈的功能就是好。
我縮回手,閉緊左眼,右眼貼在門縫望入院子。今晚夜色不太好,瞅不清楚,確實有團黑影在角落移動,形如一隻中型犬類。我悄聲道:“好像是條狗。”這是什麼節奏?顧正信家平白無故多出一條狗,門還掛了沒扣的鎖頭。
林慕夏指向牆頭道:“咱倆翻牆,萬一有別人在呢。”
我們輕而易舉的攀上牆,房子的門是敞開的,那條狗感知到有人存在,它嗷嗚丟掉口中叼的東西,鑽入牆角的小洞,消失不見了。牆的另一頭是空曠的野地,沒得追。
一具嶄新的棺材停在廚房的門前,型號比我在李梨家見的要寬一半,它的蓋子半搭在地,我模糊的望見兩具屍體依偎在棺內的空間。
床有雙人之分,棺材也有。
地上遺留了一攤昨晚沒清洗掉的血跡,是當時放男屍下半身的位置。今天市局鑑證科已經驗出斧子劈斷的男屍DNA和顧正信相符,三浦鎮派出所也通知了夫妻雙方的家屬,但一天過了,為何是這情形呢?再不濟,小妹令柔及其家人也該在場啊。
觀察了半天,院子再無動靜,我們索性跳下地面,並時刻保持警惕。
林慕夏拉開垂於腰間的便攜包,她拿出約有小拇指大小的袖珍手電筒,按下開關,一束強光擴散的投向棺材。我們走近一瞧,顧正信和令菲四目相對,眼睛沒閉上!我分明記得昨天法醫老黑把死者的眼睛給關上了!
難道是死不瞑目嗎?
“有不對勁的地方,衣服是死後新換的,怎麼還有血跡?連棺材壁也有。”林慕夏示意我把棺材蓋子完全揭開,因為很難看清死者們的下半部。我手扣住棺蓋,一把掀開,與此同時,林慕夏控制的手電光束移到了相應部位。
顧正信縫合好的腰腹斷裂處,被重新撕開,腸子、器官血肉模糊的坦露於體外,似乎被啃咬過。最殘忍的是,顧正信少了一隻腳!
斷裂處同樣是撕咬的齒痕。
我不禁想起之前的不速之客,狗在逃跑前放棄了一個物體。我奪過林慕夏的手電筒照向牆角,果然,一隻斷腳孤零零的躺在那,被啃咬的都看不清腳輪廓了。為了搞清楚真相,林慕夏拿出手包的資料,她打通了死者妹妹——令柔的電話。很快,接通之後林慕夏問令柔為什麼她姐姐家沒人看管,只簡單的把二人屍體裝入棺材了事。
令柔聽到姐夫的肚子被野狗刨開,把腳給啃斷了時,她焦急不安的解釋道:“媽媽不讓我管,還把我關在家裡。她說三浦鎮自從衛生巾殺手殺了四個人,現在人人自危,雖然於心不忍,但不能管,怕波及到我家。菲姐畢竟是我爸爸的侄女,他買了兩具棺材把姐夫姐姐屍體裝好就離開了。姐夫的父母趕火車要明天才能到天南……”
“你爺爺奶奶呢?就不管他們的親孫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