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強等之類的。我若貪財,完全可以視而不見裝作不知情,我依然沒有。
5,寫畸與畸形,掉了很多200讀者,如果我貪財,我會不把預定的劇情給抹掉任由讀者流失嚴重嗎?我沒有!
6,這本書寫了快一年了,像這種跌宕起伏的劇情還少嗎?每次都有好多個讀者因為覺得喜歡的角色死了受不了離開,我沒有偷偷告訴她們說:“死不了,回來吧。”我的原則是不劇透的,劇情怎樣,總有一天會揭開的。如果我貪財,我傻嗎?專寫這種劇情來小几率的等土豪打一個一千塊的皇冠保角色,然後讓幾十個一百塊的普通讀者飛走?
每次這類將死的劇情都會掉好多讀者,加起來得有快幾百人了,這得損失多少,如果寫這樣只為幾個皇冠?難道我有病才沒有一次挽留劇透?
死亡訊息的劇情,不可能因為任何物質與人改變。我只是把這個“世界”的事,寫出來,沒權力是違背創造整部書的初衷。
7,再舉個例子,西西姐為求了角色,打賞皇冠,我到現在沒有加進來。我完全可以跟她說,西西姐,再來一個,絕對重量級的角色。我沒有那樣做,強行的插入只會破壞了整部書。寧綢的角色出來這麼快,因為我的劇情中就有個這樣的存在,很符合時機的出來了。如果我貪財,我大可以哄著寧綢,在她打賞時不說破之前就是她想的這樣設定,讓她開心的誤以為是一己之力救了角色。但我還是實話實說,不僅如此,聊天的時候我還總糗她,說她又老又……等等。她還經常問我劇情,我沒有一次劇透的,也沒有讓她打賞點啥然後告訴她。因為這是我的原則,我缺錢,但是我不去拿不該拿的,至於拿了的,要拿的舒心。
8,如果我貪財,我為什麼在書也到一半時,為了全心寫好,放棄那麼好的工作(�